区审计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3 信息来源:龙城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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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知》(朝龙政办发〔2017〕1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总结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积极依法履行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并将信息公开与依法审计促进国家治理相结合,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
    我局领导班子对政务公开工作十分重视,于2014年起即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总审计师任副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根据领导的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法规综合股),负责日常工作,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并做到年初有计划方案,年中有检查措施,年终有工作总结,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建立健全了《龙城区审计局信息编采制度》、《龙城区审计局信息公开媒介制度》、《龙城区审计局信息公开工作台帐制度》等工作制度。
   (三)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
    2016年,结合我局实际,将原有目录进行了归类和细化,进一步科学规范信息分类,明确了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范围,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对发布的审计政策、法规等方面的信息进行了解读;完善了信息的内容,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公信力和有效性。
   (四)抓好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截至2016年末,我局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人员参加省、市业务部门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率。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龙城区政府网站及相关市审计局内网公开信息28条,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14条,合计主动公开信息42条,被市、区相关媒体采用11条。
    三、做好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未发生依公众申请公开信息、应公开不予公开信息情况。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现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在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等问题。改进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信息、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二)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逐步将审计结果对外公开,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我局将继续按照区人民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加大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审计业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