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2017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7-12-12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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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和《中共辽宁省委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辽委发〔2016〕3号)精神,确保完成2017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基本方略,按照贫困退出“685”标准,着力实施“六个一批”工程,强化责任落实,推进改革创新,加强政策扶持,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不断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大幅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举全区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加强贫困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使其成为脱贫攻坚的战斗堡垒。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把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之中,做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坚持部门合力、整体推进。按致贫类型因类施策,落实行业部门主体责任,各负其责、各尽其力、各记其功;整合行业部门政策资源,发挥措施叠加集聚效能,凝聚多部门合力,实现联动协同,整体推进。
    ——坚持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处理好国家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既要激发贫困户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劳致富斗志,也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鼓励扶贫济困,促进共同富裕。
    ——坚持因地制宜、创新机制。突出问题导向,因地因户因人施策,创新扶贫开发路径,实现“精准滴灌”;创新扶贫资源使用方式,实行统筹集中;创新扶贫开发模式,注重增强“造血”功能;创新扶贫考评体系,强化成效考核。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7年,实现10个贫困村(省级贫困村3个,市级贫困村7个)销号,实现农村贫困人口2413人脱贫。
   (二)具体目标
通过实施“五位一体”金融扶贫、产业扶贫、光伏扶贫等多种形式,使贫困村达到退出标准,即:贫困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有通畅的通村柏油路和村内硬化道路,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安全住房贫困户比率达到98%以上,有达标的卫生室和合格的村医,有标准化的村级活动场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100%,每个贫困村都有一个新型农业主体。贫困户实现“六有一无”,即:有安全住房,有安全饮水,有稳定增收项目收入来源,有一门实用技术,有医疗保障,有一个帮扶责任人,无贫困辍学学生。做到“两不愁,三保障”,达到贫困人口退出标准。
    三、重点任务
    通过实施精准扶贫“十项工程”,实现10个贫困村销号、2413人脱贫。
   (一)实施村级党组织建设工程,提高服务水平
    1.加强村班子建设。加强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力度,把有品行、有潜力、能干事的好人能人选进村班子,尤其要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开展好贫困村党组织书记轮训。要加强村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抓好“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督促指导村级组织对涉及村里发展和村民切实利益的重大事项,通过“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进行民主决策。要完善村党组织体系,在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基地建立党组织。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充分发挥好村民监督委员会作用,依法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要加强村干部培训工作,提升村干部带领群众脱贫致富能力。要以强化党员意识为重点,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党员365服务全程代理,“党群共同致富”“党员家庭挂牌”等活动,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实施党员骨干培训计划,培训一批农民党员致富骨干。深入开展“比干劲、奔小康”活动,让群众的心热起来、劲鼓起来、行动上积极干起来。
    2.加强阵地建设。把建好、管好、用好村级阵地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好村级阵地标准化建设、制度化管理和规范化使用,使村级阵地成为党员和贫困户学习政策、交流工作的平台,参加培训、掌握技能的课堂,组织活动、丰富生活的舞台,有效发挥联系和服务群众作用。
    3.增加村集体收入。在产权登记清理基础上,要坚持盘活用活、因地制宜原则,利用村级集体闲置资产招标承包、出租经营,发展村级创业点。积极开展土地复垦,开发荒山、荒滩、荒坡、荒沟,扩大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抢抓政策机遇,通过发展光伏等产业,增加村级集体经济。
   (二)实施产业扶贫工程,增强造血功能
    1.深入推进三个扶贫产业项目。继续深入推进天赢生物二期、新洁安蛋鸡养殖、宝联永久服装加工三个扶贫产业项目,为项目加快建设做好跟踪服务工作,确保两个项目按时投产,通过“五位一体”金融扶贫带动贫困户脱贫。
    2.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全区已有边杖子镇漫山红寒富苹果、召都巴镇田雨土豆、大平房镇旭日小麦、七道泉子镇桂兰樱桃、联合镇朴农香菇、西大营子镇葡萄等参与扶贫的专业合作社的基础上,每个镇至少培育1个典型重点扶持。引导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资产资源入股、入社打工等多种方式带动其发展产业脱贫。  
    3.狠抓光伏产业。实施村级光伏发电扶贫项目,利用村集体未利用土地,由朝阳市扶融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光伏产业融资建设平台,在符合条件的村镇建设总规模23.865兆瓦光伏发电站,带动3650户贫困户,每户每年增收不低于1500元。
    4.发展特色种植业。支持优化种植结构,重点发展经济效益好、市场潜力大的特色品种,建成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生产基地。积极发展小杂粮、设施蔬菜、食用菌、水果、中药材等特色产业种植基地,带动贫困人口参与发展特色种植。加快种植业产品物流通道建设,发挥特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保障贫困人口在发展特色种植业中取得实惠。
    5.发展畜牧养殖业。立足资源优势,发展适度规模“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畜牧生产基地。推进畜牧业产业化进程,带动贫困户参与畜牧业发展。加快发展种草养殖基地建设,支持青贮玉米和苜蓿等饲草料种植,推广农牧结合、粮草兼顾、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充分发挥区内畜牧养殖大户的作用,借鉴温室养猪产业模式,通过大场大户带动贫困户脱贫。
    6.发展林果业。突出发展特色林果、林下经济、林木种苗、苗木花卉、林下养殖等产业。继续加强针对贫困村的造林绿化工作,通过造林项目切实提高贫困村经济收入。充分利用荒山、荒坡、荒沟和荒滩等“四荒”资源,整合水利、林业等涉农部门资金和专项扶贫资金,大力推广“442”林地联治等模式。
    7.发展旅游业。编制《朝阳市龙城区乡村旅游专题规划》,建设乡村核心景区和乡村旅游景点。依托我区国家级鸟化石公园、朝阳传奇化石文化体验园、金土地庄园、鑫峰农业观光采摘、红豆杉生态园、御路山庄、富达山庄等一批旅游项目,以贫困村为重点,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推动游客资源共享。依托旅游景区特色农产品、农事景观及人文景观等资源,积极发展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休闲农业和森林休闲健康养生产业。大力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并受益的传统文化展示表演与体验活动等乡村文化旅游。
    8.通过资产收益脱贫。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经营收益。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产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集体股权并按比例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家有未成年子女的农村单亲贫困户和重残、一户多残贫困户受益。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持股贫困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享资产收益。
   (三)实施培训扶贫工程,提升就业能力
    1.大力开展职业培训
   (1)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针对贫困户家庭中有就业愿望劳动力、已就业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开展差异化技能培训。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培训资源,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创新培训方式,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对贫困家庭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宣传引导残疾人自强不息,主动参与创业活动提高自身造血功能。
   (2)提高职业技能培训精准度。贫困家庭子女贫困人口参加职业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培训机构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对于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贫困人口,给予相关机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2.促进稳定就业和转移就业
   (1)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对近3年离校未就业的贫困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兜底安置。
   (2)扶持创业带动就业。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为贫困劳动力创业提供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创业担保、专项咨询等服务。贫困劳动力创业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并按规定给予贴息,还可优先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达到规定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3)促进转移输出就业。依托区内五大园(景)区劳动密集型企业众多的优势资源,积极为企业和贫困群众搭建信息纽带,为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优先提供就业岗位。建立贫困劳动力劳务输出协作机制,加强用工指导和岗位对接服务。
   (四)实施移民搬迁和危房改造工程,改善居住条件
    全面完成西涝村移民搬迁工程,确保239户926人住得下、能脱贫。重点帮助贫困户改善居住条件,严格控制贫困户建房标准。对住房系危房C级的贫困户,通过房屋维修改善住房条件。对住房系危房D级的贫困户,就地进行翻建。同时,探索创新方式,解决好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五)实施教育扶贫工程,阻断代际传递
    1.完善资助体系,落实资助政策。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指在我区域内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和课本费,实现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
    2.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教育(体育)事业发展。“农村学校校舍改造”项目优先向上级申报,支持贫困村办学条件改善。推进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支持贫困村建设体育健身设施。
   (六)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构筑健康防线
   1.提供优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优先向贫困人口免费提供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预防接种、妇女儿童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2.利用新农合平台开展医疗救助。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提高贫困人口保障水平。将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针对因所患疾病不属于重大疾病保障范畴、患长期依赖门诊治疗的慢性病等所致个人医疗负担较重,以及经各种社会救助措施报销后个人医疗负担仍较重的情况,实施分类别、有区别、规范化的再次报销。
   (七)实施兜底扶贫工程,提供基本保障
    1.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范围,按规定发放低保金,对其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重点对象给予分类施保。对返贫的家庭,按规定程序审核后,相应纳入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覆盖范围。建立动态调整和管理机制,科学调整农村低保标准。始终保持农村低保标准不低于动态变化后的扶贫标准。完善农村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适时启动价格临时补贴,并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动态管理,定期、不定期开展动态核查。对新申办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要全部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对已经在册的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复核。
    2.落实困难残疾人补贴制度。严格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及时纳入补贴范围,并按规定发放补贴金。
   (八)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夯实发展基础
    推进贫困村道路交通网络建设,推动行政村与自然村之间的联通互达。稳步提高客运网络密度。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重点安排贫困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一步提高集中供水率,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加强电力保障,增强生产生活用电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电力服务水平。加大控制性枢纽建设、小流域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治理力度,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加快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九)实施社会扶贫工程,凝聚脱贫合力
    1.深入开展驻村帮扶。驻村工作队要着力抓驻村“四个重点”,帮助抓好班子、建好队伍;帮助发展主导产业,推进富民强村;帮助健全完善制度,推进依法治村;帮助更好地服务群众,促进社会和谐。
    2.深入开展定点帮扶。 按照“六个精准”要求,结合脱贫攻坚规划,各级帮扶单位制定各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年度计划,以帮扶对象稳定脱贫为目标,细化帮扶举措,通过资金扶持、项目扶持、技能扶持、就业扶持等形式,切实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
    3.深入开展企业帮扶。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充分利用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的“百企联百村 同走致富路”活动,指导和督促村企实现全部对接,认真做好村企帮扶精准扶贫行动台帐填报,做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典型示范工作。
    4.深入开展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帮扶。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从事扶贫开发事业。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协调服务机制,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鼓励社会组织扶贫重心下移,促进帮扶资源与贫困户精准对接帮扶。支持社会组织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积极参加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扶贫服务工作。实施脱贫攻坚志愿服务行动计划。鼓励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办好“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
   (十)实施信息化工程,提升管理水平
    依托市精准扶贫信息交流管理中心和民政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构建“互联网+扶贫”网络管理平台,不断提高扶贫工作精准化、信息化水平。加强建档立卡工作,建立和完善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制度,采取倒查、排查的办法,把应进未进和返贫人口纳进来,把应退未退和非贫困人口退出去,把脱贫的标注出来,实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加强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数据质量。对贫困边缘人口特别是返贫人口要全程跟踪并及时纳入扶持范围,做到应退则退、应进则进、应扶则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镇(街)党委(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要把脱贫攻坚作为中心任务,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各镇(街)党政一把手、承担贫困村销号和贫困人口退出指标任务的部门一把手为精准扶贫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定点抓”的要求开展具体工作。要做好组织动员、资金投入与监管、督查检查、推动实施等工作;项目实施主体要做好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镇(街)、村要做好组织和带领群众推进扶贫项目实施、登记造册、监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创新体制机制
    创新资金项目管理机制,按照“资金、任务、责任、权力”四到位要求,区政府依据扶贫规划和年度脱贫任务需求,自主确定扶持项目。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支持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跟踪审计,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和项目稽查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化管理,坚持资金、项目、受益群众的公开和公示制度,保障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精准。
   (三)加强政策支持
    1.强化金融支持。成立朝阳市龙城区金融扶贫领导小组,加强与金融部门沟通衔接,积极做好金融扶贫的组织协调工作。通过政府设立风险补偿金的方式,建立健全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加强与促进各部门的联系推动开展特色扶贫农业保险、小额人身保险等多种保险业务。
    2.强化土地支持。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满足光伏项目等扶贫用地需求。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分配补助资金时,继续向贫困村倾斜,支持贫困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和扶贫开发工作。
   (四)加强队伍建设
    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村工作的力度,有计划地选派后备干部挂职任职。完善和落实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激励政策。大力选派培养与发展优势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就业创业。要加强扶贫部门工作力量,明确职责,配齐配强人员。镇(街)要建立健全扶贫专门机构,配备专门人员,确保扶贫开发工作落实到位。财政部门要为扶贫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五)加强监督考核
进一步开展全面、系统、扎实、有效的督查工作, 采取重点督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定点检查、明查暗访和群众访谈等方式,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全区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和阶段性任务开展督查巡查。要进一步完善考核通报制度,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严重影响全区脱贫工作总体进度和整体成效的单位、部门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严格落实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精准扶贫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监测评估结果作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影响贫困村销号的要坚决问责,实施“一票否决”。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在晋级晋职时,给予优先考虑。对扶贫成效明显、贡献突出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适时予以表彰。
   (六)加大宣传力度
    各级党委、政府要精心策划,组织新闻媒体,聚焦典型做法、典型人物、典型事迹进行宣传,讴歌新时代,传递正能量,提振精气神,营造全社会关注扶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的浓厚氛围。要深入宣传“党群共同致富”、“比干劲、奔小康”活动典型,让贫困群众从身边的典型人物、典型事迹中获得启发,汲取力量。要充分发挥贫困村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和致富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贫困人口脱贫奔小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其光荣脱贫。大力宣传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加强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部门的舆论监督,推动全区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