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助参合
政府资助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确保人人享有医疗保健。
二、住院按比例报销
在朝阳市域内健康扶贫定点医院住院,出院按政策要求付费。
(1)国家卫生健康委规定的25种大病及我市确定的10种重症疾病,报销比例调整到95%,个人负担5%。
(2)其他疾病住院,报销比例调整到90%,个人负担10%。
三、大病居家康复医疗再保障
(一)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门诊治疗费用报销95%,个人负担5%。
(二)血液透析、血友病、难治性癫痫、儿童苯丙酮尿症、艾滋病机会感染门诊医药费用报销95%,个人负担5%。
(三)急性心肌梗死、急性脑梗死、甲亢、重性精神病、耐多药肺结核、I型糖尿病、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等。放化疗以外的恶性肿瘤对症治疗门诊费用纳入慢性病报销和慢性病补贴。
四、域外大病住院医疗再保障
经转诊到朝阳市以外住院治疗的患者,目录内费用报销比例达到90%,个人承担10%,目录外费用报销比例达到50%。
转诊程序:县级健康扶贫定点医院 朝阳市中心医院、朝阳市二院、朝阳市四院、朝阳市康宁医院 域外医院
五、慢性病补贴
对取得县(市)医疗保障部门和卫生健康局签发的特殊病、慢性病医疗证的贫困人口门诊患者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进行补贴,补贴后相当于门诊费用平均报销90%左右。
将37种慢性病分四档进行补贴:
第一档,年补贴标准240元;
第二档,年补贴标准480元;
第三档,年补贴标准720元;
第四档,年补贴标准1200元;
六、继续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高血压、糖尿病免费发放国家基本药物。
七、特殊情况一事一议
各项健康扶贫政策不能解决的特殊疾病、特殊情况,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医疗保障部门可根据具体情形,一事一 议解决特殊困难。
八、提供预防保健服务,让群众不生病、少生病。
温馨提示:享受健康扶贫优惠政策,必须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新农合证、扶贫手册(或低保证、特困供养证)等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