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8-31 信息来源:龙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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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晓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政府高度重视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出台了《朝阳市龙城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坚持“谁所有、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校车管理办公室,严格履行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和管理职责,依法依规做好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一是严格校车准入制度。区政府校车办严格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驾驶人必备条件审核、发放许可证指,按需申请的新校车必须市符合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专用校车,已取得校车标牌的非标准化校车,必须及时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专用校车,不符合条件的,责令其停止接送学生。

    二是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职责。明确了区政府校车管理办公室、新华分局、向阳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职责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学校(幼儿园)、校车服务提供者、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学生监护人等相关单位和人员职责,构建了政府、部门、校车公司、学生、家长五位一体的安全校车安全管理体系,实现了校车安全闭环管理。

    三是严格规范校车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校车安全通行各项制度,对校车停车位置,行驶路线,停靠站点、通行条件,行驶要求进行了明确,对随车照管人员条件,学生乘车要求,校车安全技术检验进行了全面规范,从制度层面确保校车安全运行。

    四是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保障措施。成立了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教育、公安、交通、公安、财政、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龙城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校车检查制度、管理审批制度、校车退出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各项制度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下一步,区教育局将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大校车安全管理力度,进一步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强化校车安全管理各项措施,全力保障校车安全平稳运行,切实保障全区中小学生乘车安全。也感谢您对学生乘车安全的关心,欢迎您对教育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