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3-05 信息来源:龙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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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市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主要职责为: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文书档案、保密、安全、政务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文稿的起草及重点工作的调研和督查。负责绩效考核管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电子政务、信息公开与发布、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负责局党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相关工作。

(二)招商引资股(计划财务股)。负责完成招商引资及项目落地的跟踪落实工作。负责向上争取资金、协调上级和相关部门优惠政策工作。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总体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业工程建设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前期工作,负责行业工程建设资金的融资和使用监管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统计、分析、上报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和专项资金管理、审核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信访股)。负责组织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相关政策、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解释和清理工作,负责普法工作,对国家、省、市城乡建设、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建设(人民防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审核。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转交办、复查、复核和上级交办信访案件、8890诉求件转办、承办督查等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扫黑除恶)。

(四)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管理股(房地产开发办)。指导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组织编制全区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指导并负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等工作,管理住房保障信息及档案。

承担全区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区房地产业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房屋征收、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区房屋产权管理。配合指导房屋登记工作,负责建设个人住房信息系统。承担商品房销售面积的指标任务。指导房地产“去库存”和商品房交易网签备案工作。负责全区房屋安全管理、危险房屋管理和城区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及环境建设工作。

(五)建筑市场管理股。负责依法对建设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各方主体具体操作行为的规范工作,依法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行为。负责全区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管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工程监理企业行为。负责拟订全区房屋和市政、人防工程项目招投投标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房屋和市政、人防工程项目招投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管理房屋和市政、人防工程项目招投投标信息网络系统。负责建筑业执业人员上岗条件的管理。负责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承担全区建筑业经济发展指标任务。负责推进全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作,指导全区装配式建筑发展。负责综合管理行业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工作负责组织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职工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六)城市建设管理股。拟订全区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负责城市环境整治的相关工作。负责指导“海绵城市”建设,拆除小锅炉、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工作,指导城市环卫、道路、桥涵、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关工作,协调城市建设及城市规划区的绿化工作。

配合市相关部门城市排水、燃气、供暖等工作的进行监管,配合供水、节水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的规划、建设、运营监管。负责城区防汛、度汛方案的编制并监督实施工作。指导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和城市雕塑管理工作,指导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

(七)生态宜居乡村建设股(村镇建设股)。拟订全区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具体负责指导乡镇、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申报、保护并监督管理,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承担贫困农户危房改造的指标任务,指导全区集体土地所建房屋产权产籍管理,组织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拟订全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区村镇建设规划监督检查。

(八)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股。负责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扬尘治理工作,拟订建设工程质量、建设安全生产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管理,组织或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行业应急救援工作。

(九)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股。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股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节能减排和建筑节能的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和全区工程建设标准。组织编制全区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市场勘察设计、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等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工程建设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和监督工作,指导建设工程应用产品质量认证、验收。负责实施建设行业标准化和计量工作。综合管理工程建设、城镇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推广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指导全区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十)人防指挥通信股。负责开展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与信息化建设、重要目标防护,入口、疏散、专业队伍与群众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管理人防指挥场所及机动指挥系统维护、调试、维修工作,负责管理人防指挥平台和数据信息库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负责管理市级人防指挥部日常业务与技术工作;负责管理人防指挥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

(十一)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股。拟订并实施人民防空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发展规划,地下防护空间建设规划,城市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并监督和检查指导上述规划的执行和落实。负责管理全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维护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市本级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开发利用及经营管理中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二)营商环境建设股。负责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改革和相关行政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负责系统营商环境及行业作风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效能监察工作。负责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工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市政类)。

(十三)消防审验股。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备案、验收备案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