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脱贫人口扶贫救助保险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6-11 信息来源:龙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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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为减少因意外、自然灾害、医疗、住房、教育等原因给脱贫户造成的经济负担,防止脱贫户返贫,从而更好的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利用区配套资金60.673万元用于为龙城区脱贫人口7138人缴纳扶贫救助保险。具体保险范围如下:
    1.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或自然灾害导致死亡伤残的,保险公司给予赔偿。(死亡一次性赔付10万元,伤残按照伤残程度进行赔款)。
    2.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意外或自然灾害导致受伤,住院后产生的医疗费用经过社保和大病报销、民政部门医疗救助后,由贫困户自付的部分,保险公司凭医院相关单据报销最高1万元。
    3.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发生自然灾害或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的基本生活困难,由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补贴30元/天,每次事故最高补贴15天,年累计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
    4.在保险期间,脱贫户被确诊为25种重大疾病的可以得到保险公司赔付,25种重大疾病为: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 6.终末期肾病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系统性红斑狼疮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III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