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朝日火神庙2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请示
发布日期:2021-11-25 信息来源:朝阳市自然资源局龙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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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龙政土字〔202127

 

关于朝阳市龙城区朝日火神庙光伏发电项目的请示

朝阳市人民政府: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以及满足朝阳地区经济建设对电力的需求,根据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确认朝阳市龙城区朝日火神庙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的通知》(辽发改能源【20161437号),申请将朝阳市龙城区未利用地0.5428公顷转为建设用地;申请征收集体土地0.5428公顷(其中:未利用地0.5428公顷)。

以上共计申请用地0.5428公顷,作为朝阳市龙城区朝日火神庙光伏发电建设用地。

龙城区承诺该项目用地将纳入报批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且用地布局及规模符合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三条控制线”等空间管控要求。

    此次申请用地不位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重要湿地、水源地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历史文化遗迹等保护区范围内。

经审查,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国务院授权农用地转用审批权。现将有关材料报上,办理审批手续,请予审批。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