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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朝阳市龙城区委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07 信息来源:龙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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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有关要求,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行政,制定下发了《2021年龙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龙城区人民政府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十项重点任务与责任分工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一、2021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举措落地落实

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定了学习计划,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在“共同推进、一体建设”中突出法治政府建设这个重点,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制定下发了《2021年龙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任务目标,为推进新时代龙城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机制

1、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情况。

一是提升服务水平,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一是为破解市场主体“办照容易办证难”“准入不准营”等突出问题,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区政府对应承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19项,其中区应急局2项,区营商局6顶,区林果局4项,区住建局5项,区水利局1项,区气象局1项。

三是取消承接调整的事项:区政府对应取消承接调整政务事项47项,其中取消2项,承接32项(直接下放2项、委托下放2项、市县共有8项、受审分离7项、前移服务窗口13项),调整13项(调整为内部管理1项、合并2项、收回市本级行使3项、中直部门事项不再列入地方目录7项)。

四是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了进一步要求:对公布取消的行政职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或者变相审批,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定和完善监管细则,落实监管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对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调整要求简化办事指南,优化办事流程,精简申请要件,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区营商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承接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到实处。

2、“一网、一门、一窗、一次”改革情况

一是大力推广应用龙城政务服务网,制定并印发了《龙城区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行“不见面审批”工作方案》和《龙城区推进政务服务大厅线下“一窗受理”线上“一网通办”工作运行规范》,全面推行“网上办”,加强“网上申请”的现场指导和帮助,公开办事电话,方便群众预约办理、远程电话咨询指导和在线操作,全区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均在一体化平台公开,并实现一库管理。公示的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已与省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系统中的要素信息对应一致。电子证照已生成64类,电子证照生成数9900,网办总数9917。

二是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非禁即入”,进一步放宽民营经济市场准入门槛。加快推进企业开办“六个一”体系建设。目前政务服务审批大厅已实现了“一窗办理”,实现了信息“一次采集”、做到了“一网通办”、“一日办结”,企业开办材料进一步压缩,大幅压缩了企业的开办时间,营造了更加高效便捷的办事环境。2021年共办理各类主体登记23093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2261户,小餐饮许可718户,小作坊许可320户,食品小摊贩延续、新设172户,股权出质10户;协助法院执行股权冻结10户,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继续做好“百亿送贷”行动。

三是创新社会治理,全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夯实基础,做好投诉举报工作。2021年受理12315平台投诉举报案件359件,办结348件。围绕消费年主题,创新开展3·15活动,凝聚各方力量,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扎实开展2021年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增强经营者诚信自律和守法经营意识。

3、梳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提高事项办事指南精准性

龙城区实行“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梳理部门单办事项317项,联办事项171项,截至目前,共办理22类48件。 

(三)全面清理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一是严把合法性审查关。严格按照省、市规范性文件要求,根据《辽宁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规定,结合营商环境建设、“放管服”改革等工作,对区政府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对照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核程序,凡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请审议。二是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区司法局对区本级现行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3件,现行有效3件。

(四)完善政府行政体制,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责

1、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为提高区政府常务会议质量和议事效率,对《龙城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特别是重大事项和形成决议。

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实现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各项工作高效运转,保证决策事项实施有效监督。

二是科学决策,区政府常务会议承办单位对议题深入调研,全面、准确地掌握议题所需信息,同时结合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并按照议题所涉及的范围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充分协商后形成送审材料。对涉及政策、法律问题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有关事项的,送审前均先提交区司法局审查。对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承办单位按照要求举行听证,并做出听证报告。 

三是形成决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均已形成会议纪要。常务会议纪要由区政府办公室综合股负责起草,分管副主任、主任审核,参会副区长审阅后,报请区长签发或区长委托常务副区长签发。会议纪要印制完成后,按规定范围发送。会议纪要未经区政府领导批准,不得翻印或者公开刊用、引用。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适宜公开的,及时通过龙城政府网站等方式依法公开。

四是严格督查,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会议决定的事项逐项进行催办督办,并将有关落实情况于下次政府常务会议做出书面报告。对拖延不办、敷衍塞责以及长期不反馈办理情况和结果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办理;对因拖延推诿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区政府督查室要对议定的事项进行跟踪督查,形成专题督查报告。

2、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2021年,全区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66件。其中龙城区人民法院一审案件3件;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案件42件;二审高级人民法院21件;经区政府代理人庭审答辩,庭审结果如下:撤销当事人诉讼请求10件;确认区政府程序违法,驳回赔偿请求6件;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27件;确认区政府程序违法,30日内作出补偿决定3件;剩余20件案件正在审理中。(高级人民法院14件;中级人民法院6件)。全区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0件,政务信息公开4件,劳动监察1件,林业1件,市场监督2件,拆除违建1件,撤回复议申请1件。

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重新确认我区行政处罚主体资格。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及市政府相关要求,对我区行政处罚主体及其依据进行重新审核确认并公告。凡属龙城区区本级依法从事行政处罚行为的政府部门、实行垂直管理的国家和省驻龙城区行政执法部门,均在此次确认公告范围之内。区本级各部门具有授权处罚主体资格或委托处罚主体资格的单位或组织暂不在此次审查公告之列。经审查确认,我区依职权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22个。对全区执法人员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通过审核后予以发证,现有246人通过审核,等待省厅发证。

(五)不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三定”方案,推进职责、编制、人员同步划转调配,将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使执法重心和力量同步下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流程图和行政执法服务指南。严格执行《2021年龙城区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积极指导推动行政执法部门制定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切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质量,强化文明执法理念,探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目前涉及龙城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保护、农业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上划工作已经结束,市委编委会已印发相应领域“三定”方案。关于将执法力量向一线倾斜,使执法重心和力量同步下移工作,正在等待省、市委编办部门统一启动。

(六)依法有效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为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区应急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预案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综合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对所辖企业开展了全面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区直各负安的监管部门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根据各自所辖企业的具体实际,基本建立了应急预案专家队伍。一是通过建立专家库,加强了专家在安全生产事故中的信息研判、咨询等方面作用,特别是针对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形成了区消防大队和区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为主要力量的专业救援队伍;二是加强了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执行及演练。各镇街、各部门加强对全区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进行的执法检查,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及时进行了备案。2021年,共检查企业34家危险化学品企业,1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30家制造业企业,4家饲料加工企业、19家城镇燃气企业,4家旅游企业、15家建筑施工企业、6家粮食企业均完成了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工作。

(七)践行“枫桥经验”,多元化解机制有机衔接,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法治创建活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依托龙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平台,组建成立了龙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挂“龙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门牌,健全完善了相关工作制度与工作流程;结合基层工作实际,依托9个基层司法所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依托90个村(社区)调委会成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工作站及工作室统一加挂门牌,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并将工作制度及流程上墙,确保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拓展服务领域,全面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全面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在全区90个村(社区)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由全区4名律师、29名法律工作者担任各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顾问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让群众不出村就可享受到法律服务,积极推进了依法治区和经济社会发展。

2、发展“枫桥经验”,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1)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推动调委会规范化建设

积极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对371名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和98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进行了业务培训,采取听讲座、答题、法庭观摩等培训形式,培训面达95%,并统一为全区人民调委会印发了“七大本”、专职人民调解员入户排查台账和简易卷宗,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工作,推动了调委会的规范化建设。标准化调委会91个,达标率为88%。

(2)规范化调委会建设

9个镇、街调整充实了99个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人员,进一步夯实了以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支柱,以村和社区调委会为基础,包括村民组、信息员在内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的人民调解组织“三级”网络基础,全区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04个,调解员394人。2021年,全区人民调解组织(1-11月)共调处矛盾纠纷1346件,调解成功1346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

(3)推进乡村法治体系,打造规范化“村(居)民评理说事点”

目前,龙城区共建成69个“村民评理说事点”、21个“居民评理说事点”,依托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专职调解员入驻,利用“村(居)民评理说事点”记录本,让群众可以通过“唠家常”的方式,把看到的、听到的社会问题、矛盾纠纷、诉求意愿等社情民意在“点儿”上反映出来。同时利用法治宣传橱窗和法律书屋,宣传与村民生活联系紧密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群众答疑解惑,教育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合法利益诉求。

(八)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

按照国家、省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基本完成全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区本级政府只保留一个行政复议机关,由本级政府集中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建立行政复议委员会,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合理调配编制资源,确保行政复议机构人员配备与改革后的行政复议工作实际相适应。

关于国家、省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在龙城区司法局“三定”方案中,已明确赋予其行政复议职责;经龙城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决定龙城区司法局为本级政府唯一一个行政复议机关。

(九)不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

1、加强信用监管,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实行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2016年龙城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印发龙城区建立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朝龙信办发【2016】3号),2017年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制度的通知》(朝龙信办发【2017】11号)和《关于印发龙城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朝龙信办发【2017】5号),补充和完善了红黑名单工作方案;2019年印发《关于转发《朝阳市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的通知》(朝龙信办发【2019】9号)。2021年开展了信用双进落地活动,即建立信用承诺制,区直各部门都上报了局信用承诺书,各部门人员都上报了个人信用承诺书,承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今年也对营商工改系统和政务一体化平台、市场局互联网+监管平台、应急局安全生产三年行动信息报送平台等多个信息归集平台进行维护,及时承接事项、更新平台数据。对“朝阳市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台账”开展清理工作,约谈台账中龙城区4家企业,已全部签订信用承诺并上报市发改放在信用信息平台上公示,同时也给4家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发布信用风险提示函,完成工作闭环。

2、完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配套制度体系建设。2018年印发《关于印发朝阳市龙城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朝龙政办发【2018】23号),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中介机构选择等多项内容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3、建立政府信用管理体系。龙城区将政府部门和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将有关记录按照规范格式逐级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辽宁朝阳)。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辽宁朝阳),依法推进各级政府信用数据库建设,形成归集政务失信记录的信息共享机制。依托信用中国(辽宁朝阳)、区政府网站等依法依规逐步公开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2021年查询公务员调任及录用人选、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候选人共计500余人次。 

(十)积极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法治政府建设

自“12345”服务平台开通以来,在充分了解群众诉求基础上,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疑难杂症”,主动及时回应百姓呼声,做到“接单准时、办件及时、反馈按时”。将此平台作为干群沟通的“连心桥”,为民办事的“好帮手”,通过三种工作措施解决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截至目前,民心网(网络件)交办总量114  ,已办结 103 ,办结率90.35%  ,满意率98.857%  ,按时反馈率100%  ,即时转办率100%。12345(话务件)交办总量2071,已办结1988,办结率95.99%,满意率99.95%,按时反馈率100%,即时转办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一些行政部门和执法人员执法状况与法治政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部门协调联动不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唱“独角戏”的现象仍存在,部门协调联动不够,部分单位认识程度不够,报送材料不及时,存在动作到位,工作质量意识、效果意识不强的现象,工作合力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重点工作

2022年,龙城区将围绕省市工作大局,创新机制,狠抓落实,加快依法行政、司法公正和基层民主法治进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以更加创新的思路,更加扎实的举措,努力把龙城建设成为“法治完备、服务高效”的法治县(区)。

(一)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执法水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

(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办事。一是严格执行决策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党委牵头抓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廉洁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各项法定程序运行。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签发全过程管理,严把“提出、草拟、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发文、备案”等各环节的关卡。三是严格管理机关行政合同,对合法性审查中提出法律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专门的督查,确保合同签订的规范化、科学化,保障本单位的合法权利。四是探索将涉法事项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并加强对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社区公约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加强全区各部门联动,树立法治政府建设“一盘棋”思想。进一步提高各部门政治站位,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视程度。结合龙城实际,充分调动各镇(街)、各区直单位工作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按时完成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总之,我区将按照省、市要求,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严守时间节点,注重工作实绩,确保高效保质完成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推动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优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