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4 信息来源:龙城区营商环境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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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情况。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全局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凡涉及企业、群众的政府重大事项、重要决策、文件等,都及时按规定在网上发布,广大群众可以在网站很快捷地获取信息,确保了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第一时间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截至目前,向政府公开报送信息48条;政务服务网上公开信息512条,其中通知公告类信息118条、政策法规类9条、转发政府动态296条、全年新上传审批业务各类表格39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50条。区政府网站采编上报信息19条,“V龙城”采纳信息7条,朝阳日报采纳1篇,辽宁日报采纳1篇。涉及龙城区营商环境建设局的机构设置、重大活动、便民利企举措等多方面内容,对政府了解社情民意、群众知晓政府决策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21年度未接到群众申请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三是信息公开考核工作。为切实抓好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局内各股室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按规章办事。坚持“严格执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水平有显著提高,但与《条例》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时效性上有待提高。虽然建立了信息报送机构,明确了负责人,建立了制度,但由于工作人员同时负责其他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存在上报不及时、质量不高现象。

下一步改进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对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规范各业务股室信息报送的时间,保证上报信息数量,注重提高信息质量。

(二)进一步抓好公开信息的维护、更新。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三)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围绕中心工作,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同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