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多措并举 助力疫情防控
发布日期:2022-04-11 信息来源:龙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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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止出现新型冠状病毒防疫期间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区司法局认真贯彻省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防控工作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压实责任、勇于担当,多措并举,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安全稳定工作。
    1、开展疫情排查工作。9个司法所对本辖区170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彻底的排查摸底,利用视频方式开展个别教育,确定社区矫正对象有无疑似病例、有无确诊病例、有无接触疫情重点管控地区人员情况、3月份以来的请假外出情况、有无逗留或途径北票、凌源等疫情严重地区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加强监督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强化了信息化核查等监管措施,实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位置信息,社区矫正对象除每天打卡外,司法所每天2次进行信息化核查,严防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现象。采取日汇报形式,利用电话、打卡、信息化抽查、微信等手段每天确定社区矫正对象的健康状况。
    3、做好教育宣传工作。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积极的教育引导,及时将加强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疫情防控知识、《致全区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等传达给他们,教育社区矫正对象科学理性应对疫情,辨别网络信息真假、不传谣、不散播不实消息,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减少探亲访友,营造良好的防控工作氛围。
    4、开展疫情每日“零报告”工作。各司法所每日八点半前在微信工作群中,上报当日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有无疑似病例、社区矫正对象有无疑似病例等相关情况,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执法大队汇总全区当日情况,并在九点前上报至市局。同时建立健全完善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处置程序和应对措施,做到防范有力,处置迅速。加强舆情监测研判,严格执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
    5、严把请销假制度。严禁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权限上调一级,一律从严控制、严格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