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龙城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8号代表建议的函
发布日期:2022-05-30 信息来源:龙城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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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琳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农村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加工的建议》(第28号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村(社区)级协管员队伍

我局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主线,规范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建立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化管理。全区共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33名,形成了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食品安全管理网格,打通了监管执法的“最后一公里”。

二、加强宣传教育

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离不开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广泛参与。为了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进一步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我局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政务公开日、党员活动日等为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市场等宣传活动,以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为契机,多次组织深入餐饮服务经营单位、食品流通店等发放宣传资料。今年以来,共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多份,全力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浓厚氛围。加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严厉打击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我局各级执法队伍、各基层所,通过在人群密集的农贸市场设立展板、发放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普及科学饮食知识,引导公众正确选购食品,增强公众的食品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不断提升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食品违法犯罪案件,大力宣传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强源头治理

食品污染的源头是农产品,与农业农村部门一起探讨解决关于农产品源头污染问题,我局在监管中强化检验检测技术支撑。

全区9个基层监管所全部配备了食品快速检测设备,将食品检测延伸到市场一线。2021年度,我局完成食品监督抽检502批次,共检出不合格食品14批次;对检测不合格样品均已采取责令改正、约谈、行政处罚等后处理措施,后处理率达到100%。今年,我局食品监督抽检计划481批次,已将监督抽检计划上报区政府。

四、加强过程管控

有效解决当前食品加工小作坊“散、脏、乱、差”的问题,积极探索、创新监管方式。

一方面通过疏堵结合,引导、指导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经营者做好加工环境、工艺、流程、制度的改进和规范,全面提升小作坊生产经营规范水平,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截至目前,已完成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改提升2家,正在进行施工改造1家。除宣传活动外,我局在全区范围内先后开展各类专项整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整治活动期间,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715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992家次,责令整改65份,已完成整改65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98起,投诉举报处置率100%;有效规范了农村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净化了农村市场食品经营环境。

五、加强队伍建设

我局以“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为主线,规范农村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化管理,切实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积极向各市场主体宣传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并结合市场监管工作现状,将人员、力量科学地向食品安全执法岗位倾斜,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高素质执法队伍。同时,把培训学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科学规划全年业务培训,做到执法工作和学习培训两不误、双促进,通过强化现岗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的学习培训,锻造坚强有力的、能适应新形势要求的行政执法队伍。

六、加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

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

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

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和劣质食品。

三是突出监管重点。

以农村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小卖部、主要街道餐饮经营门店等为重点区域,以法定节假日、农村赶集日为重点时段,以特殊人群食品、节日性食品等为重点品种,突出重点管控范围,加强监管,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尊敬的委员,我局开展的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经营者安全意识薄弱、监管人员能力提升等问题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过程,需要循序渐进、持续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大食品监管人员队伍的建设,不断提升监管能力,确保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