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委老干部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6-10 信息来源:龙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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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城区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龙城区委老干部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龙城区委老干部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1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1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九、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龙城区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好老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进一步完善离休费、医药费、财政支持三个保障机制。

(二)制订和参与制订我区老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

(三)对全区老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四)做好离退休干部来信来访工作,定期组织老干部参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

(五)做好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工作,落实相关待遇。

(六)负责重大节日走访慰问老干部工作;及时看望生病住院老干部及做好困难老干部、老干部遗属的帮扶工作。

(七)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病故离休干部的治丧工作。

(八)做好离休干部信息统计和维护工作。

(九)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组织引导老干部在四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

(十)加强老干部活动室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十一)组织实施对老干部工作人员的培训,逐步实现老干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十二)完成上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龙城区委老干部局2021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无

第二部分  龙城区委老干部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20.4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0.48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48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6.63万元,增加43.69%,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120.48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20.4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8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18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6.63万元,增加43.69%,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4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63万元,增加43.69%,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二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4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23万元,占94.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万元,占3.6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4.23万元,主要是用于老干部各项事务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5万元,具体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5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3万元,主要是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住房保障支出1.39万元,具体包括:

住房公积金1.3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7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2.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18万元,比上年减少6.67万元,减少35.38%,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印刷费、维修(护)费等的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老干部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月31日,区委老干部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平均分0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出(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30.交通运输(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2.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项):反映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的其他支出。

33.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龙城区委老干部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中共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委员会老干部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