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2022 年乡村振兴推进年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22-07-05 信息来源:龙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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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 2022 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牢牢守住保障粮食安全和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两条底线,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龙城乡村振兴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乡村振兴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加快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切实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

二、目标任务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实现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振兴格局基本形成,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重点工作

(一)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1.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加强田间管理。继续推进农产品加工集聚区规划建设,集聚区主营业务收入增长 7.5%。加强农事龙头企业引育,实施投资 500 万 元以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 10 个。推进西商物流、盛鑫肉制品等 在建项目竣工投产。办好域内外特色农产品展会,扩大朝阳品牌知名度。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农业园区、区商务局、各镇街

2.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新建高标准农田 2 万亩,实施黑土地保护性耕作 149 万亩,粮食总产量稳定在 1.7 亿斤以上。有序引导农村土地流转,推动规模化经营。不断优化农业种植结构,新建设施农业 600 亩。新建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 5 个。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龙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林果局、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 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各镇街

3. 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构建从田间到餐桌的安全保障机制。增强镇街监管职能,完善镇街级检验检测仪器设备,配备村组监管员、协管员,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各镇街

4.积极与金融机构合作,依托涉农创业贷款,进一步壮大发 展大平房镇生姜、联合镇食用菌等特色农业。积极落实玉米生产者补贴政策及地力补贴政策,增加农民农业生产的积极性,提高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各镇街

5.利用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政策和资金,扶持专业合作社、 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发展,加强土地集约化、规模化、品牌化经营,保证粮食生产安全,增加绿色有机无公害等高效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大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高效经济作物等特色种植业种植面积稳定在 6 万亩,建设“一村一品”等现代化农业生产基地。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区农机局、各镇街。

(二)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6.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防止返贫大数据监测平台,建立多部门联动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有效开展农村户籍人口返贫致贫风险常态化筛查预警。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做好日常监测排查、宣传好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政策。拓宽农户主动申请渠道,完善线上自主申报程序,经核查后按程序及时纳入帮扶范围。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精准分析返贫致贫原因,分层分类开展精准帮扶,对无劳动力且有特殊困难的脱贫家庭用好兜底保障措施。实施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强化定期走访,做好已消除风险对象的跟踪回访。

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区 民政局、区医保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信访局、区残联、各镇街。

7.提升教育保障水平。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继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巩固拓展教育信息化建设成果,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加强和改进农村儿童教育关爱工作。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

8.坚持基本标准,统筹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综合梯次减负功能。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继续全额资助农村特困人员,定额资助低保对象,过渡期内逐步调整脱贫人口资助政策。

牵头单位:区医保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卫健局、各镇街。

9.持续巩固住房安全保障工作成果,实施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通过农村危房改造、灾后重建、对口援建等方式及时解决新发现住房不安全问题。以多种形式同步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街。

10.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维护好已建农村饮水工程,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农村供水网络,加强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

牵头单位: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各镇街。

(三)强力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11.因地制宜全力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大力发展西大营子和 七道泉子配套工业+仓储物流、联合食用菌+新能源、边杖子林果 +林下经济、大平房乡村旅游+特色种植、召都巴生态养殖+蔬菜育种、海龙葡萄+辣椒等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一镇一业”、“一村 一品”,加快推动农业特色化、品牌化、市场化、标准化发展。 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扶持和培育龙头企业、 致富带头人、新型职业农民和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 经营主体,带动脱贫人口融入产业链、利益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水利局、区商务局、各镇街。

12.继续抓好产业项目建设,打造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一个,建设高标准、数字化暖棚 100 栋,预计年收益 400 万元,辐射带 动 6 3 69 个行政村,在壮大村集体经济的同时,建立稳定 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完善生产、加工、销售、消费全产业链支持措施,进一步强化创新引领,聚集资源要素,扩展产业增值增效空间,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尊重市场规律和产业发展规律,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农业园区、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13.抓好乡村振兴示范工程项目。加快乡村振兴示范街路南部片区建设,进一步做好北部片区的规划、设计和施工,以线连 点、以点带面,实现乡村建设集群发展,分区统一,地方产业特色发展、百花齐放的乡村振兴龙城样板。争创辽宁省乡村振兴示范先行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作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区,争创省级产业强镇 1 个。

 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市综 合执法局龙城分局、区商务局、区规划局、区林果局、各镇街。

14.强力推动新业态融合发展。深入挖掘农业农村生态涵养、休闲观光、文化体验、康养度假等新价值,促进农业与文化、旅游等产业融合,打造乡村绿色产业链,发展乡村旅游。继续实施消费帮扶,健全销售体系,拓宽销售渠道,搭建线上线下销售平台,用好品牌,推动线上线下市场主体与我区农副产品建立稳定产销关系,促进特色农产品销售和脱贫人口增收。加大电商培育力度,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农产品可电商化水平,培育 壮大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农产品上行。

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 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各镇街

15.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用好农村劳动力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常态化开展就业需求摸排。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做好返乡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加强对乡村就业困难人员的动态监测,强化就业帮扶,确保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至少有 1 人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增强脱贫劳动力就业本领。健全回引优秀农民工返乡创业机制,推动创业带动就业。继续落实推进就业载体建设的相关扶持政策。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建设和管护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优化公益岗位政策,合理开发乡村公益岗位,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易返贫致贫且能胜任工作的乡村就业困难人员,健全 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林果局、区水利局、区民政局、区 就业局、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镇街。

16.抓好乡村振兴学校建设。突出实践性,将学习培训现场放到项目所在地,设在产业链上。全区建设 1 所乡村振兴学校,在产业发展、生态旅游、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村屯环境卫生整治、乡村建设、乡风文明等方面打造培训基地。组织行业专家对培训基地进行评价,并实行挂牌管理。分别开展 1 次乡级和 1 次村级基地学习培训。充分发挥培训基地示范带动作用,总结提炼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广电局、区文化旅 游服务中心、区环卫局、区就业局、各镇街

17.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分类摸清各类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底数,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实现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分级分类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后续管护,确保持续发挥作用。经营性资产要明晰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和被侵占,科学制定运营方案和收益分配机制,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村级公益事业等。

牵头单位: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各镇街

(四)扎实推进乡村建设

18.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庄绿化美化,创建省级美丽宜居村 7 个以上。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林果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龙城分局, 区环卫局、各镇街

19.大力发展数字乡村、智慧农业,加快推进国家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区全覆盖。继续实施农村危房和农房抗震改造。新改建、维修农村公路 30 公里以上。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

20.创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效平台载体,举办文化惠民演出50场。开展文艺精品创作工程,推动城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实现群众文化活动、全民健身活动和景区融合发展。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区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乡村创新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文旅广电局、区文化旅游服务中心,各镇街

21.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坚持“三级书记” 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工作机制,加强镇、村集中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开展农村基层干部乡村振兴主题培训。持续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发挥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用。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与乡村治理资源整合,健全农村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体系,严格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镇街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作用。坚持乡村振兴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要工作由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由乡村振兴工作专班推进执行。

(二)注重部门协调联动。区直各部门要按照部门职能,严格落实责任,牵头部门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 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主动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要做好协同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      

(三)加强宣传动员工作。认真总结宣传先进典型,精心组稿向上级主流新闻媒体报送,形成可复制成熟经验,在全区推广, 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深入开展。切实加大舆论引导力度, 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营造全区上下全面支持、积极投入乡村振兴建设局面。

(四)加强督查考核问责。落实常态化督查考核制度,把乡村振兴纳入到对各级领导干部、领导班子工作实绩的考评体系。 改进和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工作,对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对违反纪律的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