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一苗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西半线村庄污染问题治理的建议》收悉,经朝阳市生态局综合行政执法队和区棚改办分别进行答复,经朝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城分局汇总,现答复如下:
一、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污染物排放情况
近年来,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年按季对所排放的污染物进行采样检测。朝阳市环境监测站从2015年11月开始每季度对朝阳钢铁的在线监测装置进行比对监测,从2017年1月开始每季度对朝阳钢铁进行监督性监测,经以上监测,朝阳钢铁排放的污染物符合排放标准。2017年4月至11月期间,朝阳市环境监察局执法人员和朝阳市环境监测站监测人员在龙城区西大营子镇范围内的6户村民家中水井的水质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从2018年1月开始,朝阳市环境监测站不再对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性监测及比对监测,由企业自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经查阅在线监测数据和鞍钢集团朝阳钢铁有限公司提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朝阳钢铁排放的污染物符合排放标准。朝阳钢铁最近一次检测时间为2022年5月份。第三方检测报告附后。
目前,朝阳钢铁已安装污染源在线监测装置16套,其中废气14套,废水2套,1套为全厂污水总排口,1套为焦化废水出口。上述16套在线监测系统除全厂空气质量和焦化废水出口2套为企业内控没有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其余14套均已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二、整体搬迁情况
2011年5月3日朝阳市人民政府出具的《关于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变更项目搬迁安置承诺的函》,明确上述需要搬迁的577户居民,其中工程征地范围内的居民129户,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448户。目前,工程征地范围内的居民129户全部动迁安置完毕,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已完成151户搬迁安置工作,尚有297户未实施,其中河南村80户、双井村(老窝铺)65户、中涝村72户、东山村37户、郭家村43户、合计297户。其中涉及龙城区改造居民217户。
2020年初经区政府研究将西大营子B地块先行动迁用于回迁安置动迁居民。考虑到如果先期实施征收工作,动迁居民需要寻找临时安置房屋进行搬迁,给动迁居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同时区政府财力有限,所以并未在2020年对上述217户实施改造。2021年6月区政府开始对卫生防护距离进行勘测定点,确定了改造范围,西大营子B地块作为回迁安置区域正在进行施工,待回迁楼房主体完工后将严格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的污染范围实施住宅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