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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2-08-04 信息来源:朝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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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8日,龙城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会议召开。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龙城区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全区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建设实施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并通过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环境质量监测站周边污染治理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相关专委会分别作的检查和调查报告。听取审议了《关于(全区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强调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再接再厉,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增强生态保护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环境保护防线。通过了《朝阳市龙城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朝阳市龙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及有关单位执法情况民主测评暂行办法》和《朝阳市龙城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办法》,为今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发挥好人大代表作用提供了依据。依法进行了人事任免;决定了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召开时间和建议议题。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对标对表、真抓真干,依法履职、担当作为,着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和代表机关,在履职尽责中展现人大工作新担当、新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