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发布日期:2022-11-14 信息来源:龙城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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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要求,结合我局执法人员力量和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编制朝阳市龙城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区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检查内容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对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和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查处,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杜绝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全区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结合本地实际,通过实行重点检查与一般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特殊时段督查检查(春节、五一、十一、两会等)与季节性监督检查相结合等形式,确保对列入监督检查计划企业的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监督检查复查率达到100%。开展“执法+专家”式执法,寓服务于执法之中,推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人员全过程参加执法检查,进行“说理式执法”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

1.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区应急管理局对区规上企业、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的76家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安全检查,按要求列入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将化工和烟花爆竹企业重点监管之外的32家企业列入一般监督检查计划;抽取工贸企业60家,列入一般监督检查计划;同时,对本辖区及在本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列入一般监督检查计划。

2.做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1)非煤矿山领域。扎实推进非煤矿山专项整治;加大打非治违力度,有效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保障能力。持续开展非煤矿山三年整治专项行动。(矿山安全监管股牵头)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大危险源专项整治、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等。开展危险化学品、工业园区等功能区三年整治专项行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高新区分局牵头)

3)工贸领域。持续开展涉爆粉尘、金属冶炼及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重点领域多年来专项治理成效,深入开展工贸企业高温熔融金属、工业煤气、涉爆粉尘、有限空间和涉氨制冷等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制造业安全监管股、高新区分局牵头)

4)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对在本辖区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机构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治理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不断规范中介机构的内部管理,防止和纠正中介执业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政策法规股牵头)

3.全面推进朝阳市龙城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融入到日常检查、专项整治中,按时完成2022年度“两个专题”和我局牵头的“五个专项”工作任务。(各业务股室牵头)

4.牵头联合相关负安部门开展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业协调股牵头)

(三)重点检查内容

各执法股室、执法大队应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重点事项表》(2020年版安全生产执法手册),结合企业特点及相关行业领域事故发生规律,有针对性地确定具体的监督检查事项。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两个专题落实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同步开展检查;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及安责险投保情况作为重点检查内容纳入现场检查方案。

三、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总法定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25

区应急管理局现有行政编制人员7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6人,占在册人数的87.1%。现有事业编制人员23人,其中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9人,占在册人数的82.6%。区应急管理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5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6250

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250×25=6250个工作日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750

监督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6250-2200-3100=950个工作日。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2200

1.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管280个工作日;

2.实施行政许可180个工作日;

3.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260个工作日;

4.调查核实安全生产投诉举报170个工作日;

5.参加有关部门联合执法300个工作日;

6.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20个工作日;

7.开展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督检查20个工作日;

8.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550个工作日;

9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20个工作日;

10.完成本级政府或者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安排的执法工作任务400个工作日。

(五)非执法工作日:3100

1.机关值班856个工作日;

2.学习、培训、考核、会议680个工作日;

3.检查指导下级安全监管工作180个工作日;

4.参加党群活动650个工作日;

5.病假、事假310个工作日;

6.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424个工作日。

四、重点检查安排

重点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一般检查工作日

=950-368=582个工作日。

全年对重点监管的76家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开展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需要 582个工作日,占监督检查工作日的61.3%,符合重点检查的比列要求(见附件1)。

五、一般检查安排

全年安排一般检查92家企业,开展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需要 368个工作日,占监督检查工作日的38.7%(见附件2)。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落实。各股室、单位要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计划的实施和相关工作衔接,确保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顺利实施,并确保在年内必须完成。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我局各行业监管股室负责牵头对区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覆盖重点执法检查;各行业监管股室、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分别负责牵头对非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以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一般检查。

(二)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股室、单位要按照《朝阳市龙城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的规定,在执法检查过程中,通过执法记录仪、执法文书、拍照等方式,跟踪记录整个行政执法过程活动,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三)严格落实执法公示制度。各科室、单位要按照《朝阳市龙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的规定,做好行政检查行为的事前、事中、事后公示工作。

(四)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股室、单位要认真制定执法检查任务清单并确保执法检查闭环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朝阳市龙城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规定,经审核后实施行政处罚。

(五)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执法人员的岗前培训、在岗培训,有计划地对执法人员进行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业务、职业道德等培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增强坚守红线、敢于担当、真抓实干、改革创新、廉洁自律的能力。

()按时填报执法统计联网直报系统。现场监督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执法、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现场检查负责人应指定人员,在24小时内将执法检查情况录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系统,后续相关整改及处罚情况根据工作进度及时续报,同时应妥善留存执法记录信息。

 

附件:1.2022年重点监督检查计划表(76家).xls

        2.2022一般监督检查计划表(92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