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2022年直达资金预算安排方案 (草案)
发布日期:2022-12-06 信息来源:龙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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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2日在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7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潘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朝阳市龙城区2022年直达资金安排方案,请予审议。

2022年,全区收到直达资金37212.2万元,其中中央安排30032万元,省级安排7180.2万元。目前已全部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安排使用。其中:

一、支持基层落实减税降费和重点民生等专项转移支付

共计7511万元,其中:(1)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转移支付2870万元;(2)补充县区财力资金转移支付2741万元;(3)其他减税降费资金转移支付1900万元。以上资金预算安排用于公教人员工资支出。

二、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

共计22175.8万元,已全部按照上级指标文件规定用途下达。其中:(1)就业补助资金1866万元;(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1592万元;(3)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720万元;(4)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经费3987万元;(5)林业改革发展资金335.3万元;(6)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426万元;(7)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补助经费1018.8万元;(8)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10万元;(9)医疗救助补助资金8万元;(10)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2025.4万元;(11)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经费64.7万元;(12)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1135.7万元;(13)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经费3848万元;(14)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372万元;(15)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38.5万元;(16)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918.8万元;(17)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15.7万元;(18)优抚对象补助经费493.9万元。

三、一般性转移支付

共计7506.4万元,其中:(1)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685万元,用于工资及社保民生支出;(2)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21.4万元,用于乡村振兴支出。

四、专项转移支付

共计19万元,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按上级文件要求用于普惠金融发展。

 

 

附件:朝阳市龙城区2022年直达资金预算安排明细表

 附件:朝阳市龙城区2022年直达资金预算安排明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