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07 信息来源:龙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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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司法行政工作公开信息58篇,各级采纳刊登32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共接收群众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龙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的通知要求,进行规范管理,明确责任,规范流程,严肃纪律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按时更新龙城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专栏--公共法律服务司法行政工作动态,全年更新13期。

(五)加强政民互动。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及形式,切实保障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通过龙城区政府网站,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制度化的政务公开新局面,让群众了解司法工作动态,接受群众监督。

(六)督察考核与责任追究情况。

为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将信息报送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全局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内容,严格奖惩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公开内容的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把主动公开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对照《条例》及相关文件,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公开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情况。

在龙城区政府网站开设公共法律服务专栏,将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查询服务、法律咨询服务和公共法律平台等工作在龙城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宣传,方便广大群众查询。

(三)开展5·15政务公开日系列宣传活动。

在豪德广场附近开展了以“坚持依法行政 深化政务公开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主题的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此次宣传活动按照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不搞集中宣传,避免人员聚集,取消面对面环节,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活动现场悬挂条幅,同时利用LED显示屏进行宣传。提升了公众知晓度、参与度,发挥了政务公开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应有作用。进一步提高了我局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使司法行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贴近百姓生活,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