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民政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3-01-18 信息来源:龙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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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龙城区民政局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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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龙城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 龙城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龙城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龙城区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区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推进民政事业发展。

(二)负责辖区社团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活动非法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三)负责辖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

    (四)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社会救济工作及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

    (五)开展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六)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工作,指导推进婚姻习俗改革。

    (七)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村级行政区域的建立、撤销、调整、更名报批;负责镇(街)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

    (八)组织本区域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九)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和行政管理工作。

    (十)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龙城区民政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龙城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3 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3846.8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46.8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3846.82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66.61万元;

2.项目支出3580.21万元。

在支出预算3846.82万元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3年预算收支 2022 年增加3490.6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9.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工会经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2.48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业务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预算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3.65万元,比上年减少3.5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费3.65万元,比上年减少3.55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 0台,金额 0万元,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台,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台。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龙城区民政局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7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 7,涉及资金3580.21万元(批复项目金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应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政管理事务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反应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反应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资金补助等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1(款)殡葬(项):反应殡葬管理和殡葬服务方面的支出,包括民政部门直属的殡仪馆、公墓、殡葬管理服务机构支出。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3年龙城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详见附表:2023年民政局部门预算批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