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龙城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08 信息来源:龙城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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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龙城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

 

目    

 

第一部分   龙城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 龙城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龙城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龙城区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可按程序统筹调度指挥龙城区范围内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资源和力量。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单位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各单位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统筹震害防御工作,组织开展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区划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全区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八)承担全区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净空安全保护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区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工作。

(十九)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朝阳市龙城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全区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1)龙城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较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气象局、区水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组织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2)协助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3)协助区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4)必要时,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区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区应急管理局,以区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2.与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区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1)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2)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龙城区应急管理局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龙城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3 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370.8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0.8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370.8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70.87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在支出预算370.87万元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3年预算收支比 2022 年增加11.6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8.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业务增多,人员、车辆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预算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9.2万元,比上年/减少0.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费9.2万元,比上年减少0.8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0台,金额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龙城区应急管理局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0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批复项目金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行政运行01(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事业运行50(项):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7.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1(项): 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事业单位离退休02(项):反应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应机关事业单位事实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0.卫生健康医疗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行政单位医疗:反应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11.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3年龙城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详见附表:2023年龙城区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