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办理部门
发布日期:2023-02-11 信息来源:龙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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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区办理部门:各乡(镇)街道民政办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421-2578915

高龄补贴对象及标准

补贴对象: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8089周岁的低收入(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老年人;9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

补贴标准:8089周岁低收入(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提高至100 元;9099周岁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至20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至1000元。

失能补贴对象及标准

补贴对象:具有朝阳市户籍的城乡低保户、低保边缘户中的:

(一)高龄老年人。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

(二)失能老年人。60周岁-79周岁由于残疾、重病等原因造成日常生活不能自理需他人帮助照顾的老年人。

补贴标准:老服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并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适时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