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食品领域信用监管
发布日期:2023-02-21 信息来源:龙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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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信用监管能力提升。统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防控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施科学分类,强化业务协同,实现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进一步落实《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领域禁业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食品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及时填报至相关监管系统,面向全社会公开食品领域行政处罚禁业人员信息。强化“案件子系统”应用,及时对人民法院推送的信息开展研判,按规定实施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我局按照风险分级相关要求对辖区内业户进行风险分级,科学安排检查频次,保证监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