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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区法院法官倾力执行获赞誉
发布日期:2023-02-27 信息来源:v龙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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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新气象,扬眉剑出鞘。日前,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至执行法官手中,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

据了解,申请人邢某某等与被执行人朝阳某门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系涉民生案件,生效判决确认被执行人应给付邢某某等农民工劳务费等逾15万元。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0月16日向区法院申请执行,区法院于2020年10月19日立案执行。2020年10月20日,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通知被执行人在接到执行通知书起3日内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付款义务,如不能履行则在接到报告财产令起3日内前向法院报告财产。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义务,也未报告财产,案件进入胶着状态。

该院执行局承办人经过多次与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某联系,并对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等进行了深入调查,经执行局评议及专业法官会议讨论,认为被执行人有充分的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最后,经过承办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在2023年1月31日,被执行人给付全部执行款16.91万元,此案画上了圆满句号,赢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