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
发布日期:2023-03-06 信息来源:龙城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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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统筹推进全区防灾减灾事业改革发展,加强“十四五”时期防灾减灾建设,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全面提高全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依据《龙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及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防灾减灾工作成效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防灾减灾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总方针,在科学分析预测全区灾害形势的基础上,确立了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的新定位,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救灾和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建立了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夯实了灾情管理基础,有效提升了新时期救灾和物资保障能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完善救灾保障机制,提高灾后恢复重建能力;二是加强了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抓好防汛抗旱和森林防火工作,加大农业保险工作力度;三是不断提高复杂条件下防灾减灾水平和应急管理能力。

(二)“十四五”期间防灾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

1.复杂多变的自然情况增加了防灾减灾工作的难度

龙城区属暖温带干旱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多干旱,少雨多风,蒸发量大;夏季炎热,光照强度大,雨水分布不均且角差大,降雨多集中于7、8月份;秋季少雨,昼夜温差大;冬季降雪少,干燥寒冷。

"十三五"期间,龙城区先后不同程度遭受洪涝、风雹、台风、春旱、夏旱等自然灾害的侵袭,部分农业、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遭到一定的破坏,农作物受灾严重,造成大量经济损失。

2.防灾减灾工作机制未能得到有效理顺

防灾减灾工作的基础依然薄弱,未能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防灾减灾体系。部分基层干部重视程度不够,防灾减灾经验不足,乡镇、村级各项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有待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缺乏防灾减灾工作经验,基层灾害信息员管理制度不健全,社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资金投入不足,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分级承担机制尚不完善。群众主动逃险、避险意识薄弱。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强化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建立高效科学的自然灾害防治体系,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调配合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明确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党委和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实现省级统筹指导、地方就近指挥,各部门分工负责、相互协同的救灾应急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统筹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着力做好监测预警、应急准备、应急救援、生活救助等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减灾。科学实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加强重点防治工程建设,实现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加快补齐短板弱项。强化统筹协调,有效应对各种自然灾害。

坚持改革创新,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健全自然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提升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精准化,建设应急救援关键力量,完善灾后恢复重建体制,建立稳定的资金保障机制。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实现自然灾害管理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健全,自然灾害风险防范能力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综合应对能力进一步提高,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城乡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进一步加强的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包括:

1.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应急体系进一步完善。

2.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风险数据库,制定防范措施,实施动态监管。大力提高灾害监测预报预警水平,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信息传递确保到村、到户、到人。

3.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以实现灾情信息及时准确传递为目标,全区乡镇灾情报送系统使用率达到100%。建设覆盖全面、专兼结合、精干高效、相对稳定的灾害信息员队伍,切实提高全区灾情管理能力和水平。

4.加强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健全城乡基层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完善乡镇、街道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提高预警信息发布能力。

5.全民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的社会公众普及率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一)

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

依据国家关于自然灾害防治法律法规和辽宁省灾害防治法规体系,明确全区各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治中的行业管理和协调配合职责,进一步理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关系,提高自然灾害防治法治化水平。完善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制定全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应急物资储备、应急演练、应急响应、现场指挥救援等工作规程和标准,逐步建立覆盖全灾种、全过程的自然灾害防治标准框架。开展自然灾害救助、防汛抗旱、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工作,完善分级应对机制,进行合成演练。

(二)完善风险防控和监测预警体系

开展全区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的抗灾能力。建立健全全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编制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加强重点区域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

建设应急管理信息化系统,接入朝阳市信息化系统中,不断提高监督管理、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保障、智能决策支持、政务服务等应急管理能力,全面支撑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人性化特征的现代综合防灾减灾信息化建设。

(四)加强综合防灾减灾抗灾能力建设

组建应急救援队伍,积极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发展。制定自然灾害风险防治方案,明确防治目标任务、监控与防御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速建设应急避难场所的生命保障设施。加强在重要防控区域内和重点防控时期内的自然灾害风险防治。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防治档案。加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构建自然灾害风险评估指标体系与评估方法。

(五)加强多灾种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进一步加大农村消防投入,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重大灾害应急救援课题攻关,构建多灾种耦合的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加快提升综合救援技能,突出加强专业队伍建设。优化整合力量资源,加快构建全灾种、全领域、全覆盖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加强多灾种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实现组织、人员、物资、装备、制度“五到位”。

四、重点工程

(一)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

开展地震、地质、森林火灾等重大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建立防灾减灾数据库,识别灾害高风险区域。开展全区内涝点、大型起重设备、电力设施、广告牌、园林设施等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风险点普查。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引导气象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库区、水源地保护区及高山远山地区等区域群众,有计划地向城区、工业园区、中心镇、中心村等地区梯度搬迁转移。

(二)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

根据全区自然灾害特点,在综合考虑灾害发生频率、人口密度、兼顾辐射保障面、交通运输等主要因素基础上,采取新建、改扩建和代储等方式,形成分级管理、反应迅速、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种类齐全、功能完备、保障有力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在多灾易灾城乡社区设置救灾物资储备室,形成全覆盖能力。

建立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物资储备机制,通过协议储备、依托企事业单位代储、居民家庭储备等多元化储备方式,构建多元完整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

(三)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加强应急避难场所救灾物资和装备的配置,提高应急避难场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综合人口分布和灾害隐患分布,依托现有学校、体育场等公共场所新建或改建典型灾害多发地区的应急避难场所,满足灾害多发区域应急避难需求。综合利用城乡社区现有设施,采取确认、修缮、新建等方式建设综合应急避难场所,为城乡社区避难场所配置应急物资,设置应急逃生指示标识和应急广播设施,逐步配备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器材和救生工具。

(四)自然灾害防治综合治理工程

1.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修复工程

开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植树造林与生态修复工作。推进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土地整治与土壤污染修复利用、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流域水环境保护及治理四大类工程。

2.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

开展重要公共建筑物抗震性能鉴定,强化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管理。加强城市桥梁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城市桥梁加固改造计划,实施城市桥梁加固改造工程。推进经核定的四、五类公路桥梁以及使用年限久的三类桥梁,特别是河床下切严重的浅基础桥梁的改造工作。推进避险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

3.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加强城市内涝整治,消除易涝点,有序推动农村重点涝区治理。完善城市水源安全保障体系,提升城市应对突发水污染事故、特殊干旱年或连续干旱年的能力。实施防汛抗旱监测预警智慧化工程,完善重点水旱灾害防御关键区、重点区划沿河重点部位或险工险段、大中型水库等水利工程和水旱灾害防御关键区域建设。

4.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对地质灾害分布集中、危害性大、危害严重或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地质灾害的工程治理。对危害程度高、治理难度大或搬迁避让所需综合费用低于工程治理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按轻重缓急、分期分批实施原则,对符合搬迁避让条件的居民点在有搬迁意愿的前提下适时落实搬迁避让。

5.构建防控有效的防洪减灾体系

加强洪涝灾害和干旱灾害的预警预报体系建设,整合已有各系统平台为防汛抗旱提供决策支撑,补齐墒情、旱情监测短板,编制防洪风险图和河流防洪规划,制定水利工程的防洪应急预案,提升测报水平和灾害防御水平。

(五)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普示范工程

统筹开展自然灾害宣传教育、防灾减灾文化与科技普及工作。利用广播、互联网、微博、微信等传媒开展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批示指示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指定专业部门、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建立联系人制度,认真制定本单位落实方案和年度工作进度表,坚决抓好重点工程推进落实。

建立由应急管理、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八项重点工程建设。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在项目审批上给予支持,纳入绿色通道推进和监督管理。各项任务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能,加强与参加部门的衔接沟通,分工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自然灾害防治格局,确保各项工程有序推进。

(二)落实资金投入

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确定投资规模。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确定支出责任,明确分担比例。各部门要将相关工程项目纳入本行业领域专项资金范畴,实行优先保障。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参与,保障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监测预警、技术研发、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继续支持开展灾害风险防范、基层减灾能力建设、科普宣传教育等防灾减灾相关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监督考核

按照区委、区政府对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将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纳入行业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成立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工作指导组,适时对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并将每年度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及绩效考核部门报告。同时,要高标准做好国家、省、市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全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落地见效。对在工作中存在推诿、落实不力、因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人员生命财产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各部门要加强动态监测、跟踪和评估,重点强化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全面掌握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四)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全区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承担本地区自然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担负自然灾害防治的主要责任,其他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进一步落实镇街、企事业单位应对自然灾害风险防控责任,建立健全城乡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应对自然灾害的工作机制。建立以应急、发改、财政、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为牵头单位的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重点工程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