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和车用气瓶充装单位联合检查行动
发布日期:2023-04-07 信息来源:龙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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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会15条措施,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三管三必须要求,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龙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消防大队联合开展了瓶装液化气和车用气瓶充装单位执法检查行动。

本次行动共对龙城区16家气体充装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其中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8家,车用气瓶充装单位8家,共发现隐患问题3处,其中朝阳市龙城区沈承液化气站一名充装作业人员现场不能提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记录不规范,以上2处问题责令该单位于15日内改正,现已完成整改。朝阳坤源燃气有限公司隐患排查台账与设备巡查记录不符,责令该单位于3日内改正,现已完成整改。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对气瓶充装单位在用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气瓶充装许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是否办理使用登记,是否具有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气瓶上标志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办理气瓶使用登记,是否有充装活动记录,是否充装超期未检或报废气瓶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上述16家单位均能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报告、使用登记证等手续,未发现违法案件。各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对各气体充装单位负责人进行了安全生产方面的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要求进行日常自查,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确保充装安全。

通过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好主体责任,消除了事故安全隐患,为龙城区营造安全稳定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