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06-09 信息来源:龙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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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要求,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建设,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新的途径和方式,负责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区党员教育工作,研究拟订全区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全区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主管全区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党的建设理论研究工作,承担区委党的建设工作(区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全区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提出贯彻落实建议。拟订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调研和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负责全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工作,提出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意见和建议,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考察区委管理的干部,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主管全区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地方和区直机关备案干部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担对全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

(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政策和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及区委具体工作要求,负责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研究拟订和协调落实全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政策法规,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库,参与组织评选市级优秀专家和落实有关待遇,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负责全区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和人才工作制度改革宏观指导,拟订或参与拟订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六)负责督促检查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及时向区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处理有关组织、干部人事和人才工作的来信来访。督促检查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与待遇落实工作。

(七)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工作,落实党的干部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区委管理的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组织拟任科级领导职务人员党章党规基本知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考核测试,指导、协调、检查各镇街和区直各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学习教育活动阵地建设工作。指导全区离退休干部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宣传离退休干部工作先进典型。组织指导凝聚和激发离退休干部正能量的相关活动。

(八)负责全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对全区公务员进行监督,牵头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联系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全区组织系统举报工作。

(九)负责全区组织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和指导,对全区干部信息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区公务员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区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拟订工作规划,并抓好组织实施。

(十一)指导区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十二)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十三)对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区委报告。

(十四)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向区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十五)配合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了解掌握情况,按规定报送情况报告。

(十六)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

(十七)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

(十八)领导区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十九)了解掌握区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十)领导区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

(二十一)协同有关部门指导、规划、协调、监督、检查区直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区直机关科级干部和党务干部培训轮训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十二)协助有关部门协调区直机关各部门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二十三)关于实绩考核工作的职责分工。区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同时承担区实绩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区委办公室负责区直党群政协部门业务指标考核,区直机关工委负责区直部门党建指标考核,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区政府部门的业务指标考核,区人大、区政协、区纪委监委、区委统战部负责各自系统有关单位的考核。

(二十四)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逐渐建立完善部门工会组织,以维护本部门职工合法权益,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保障职工享有相应福利待遇。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某部门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区委组织部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469.7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469.7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9.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占收入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减少35.16万元,降低6.96%,主要原因:业务工作量减少,所需经费减少。

(二)支出总计469.73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469.7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0.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6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3.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41%;卫生健康支出8.6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84%;住房保障支出13.3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83%。

 

2.项目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4.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0%。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35.16万元,降低6.96%,主要原因:业务工作量减少,所需经费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9.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7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5.16万元,(降低)6.9%,主要原因:业务工作量减少,所需经费减少。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7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1.69万元,占91.9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4万元,占支出总计的3.41%;卫生健康支出8.68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84%;住房保障支出13.3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2.83%。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1.69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17.67万元,主要是单位基本运行、党代表活动经费、远程站点费用、组工网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4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04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养老保险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卫生健康支出8.68万元,具体包括:

1)卫生健康支出8.68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人员卫生健康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13.33万元,具体包括:

1)住房保障支出13.33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完成全年预算的0%。

2.公务接待费0.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6.7%。完成全年预算的100%,2022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17批次、140人、0.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等;2022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减少2.99万元,下降85.67%,主要是调研等工作减少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83.33%。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与上一年度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公务出行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1.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7.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XX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7.67万元,比上年减少4.4万元,降低1.36%,主要原因是业务工作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0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469.73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部门(单位)整体绩效”1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469.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69.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未发现存在问题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区直部门决算中反映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我部门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通过部门绩效评价未发现存在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中国共产党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委员会组织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