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3-06-09 信息来源:龙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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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2、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3、调解辖区内跨区域的矛盾纠纷,指定牵头单位调解;4、协调、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5、对辖区内各镇街各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开展平安建设考核评价;6、组织开展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并提出督办建议;7、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遵守法律;8、服务全区信访稳定、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9、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平安建设协调小组情况动态、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10、承接龙城区委政法委“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办公室”的职能;11、协调、调度辖区内相关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工作;12、对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等方面的求助、投诉联动受理并分流工作,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事件追踪、处理、督办和对问题的反馈工作;13、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等,逐步实现对辖区内社会治安状况的实时监控,分析研判等;14、上级政法委和同级党委、政府及区平安建设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纳入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为朝阳市龙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2,104.1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104.17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04.1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1,778.31万元,增长84.51%,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比去年增加了。

(二)支出总计2,104.1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239.07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1.36%。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9.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3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71万元。

2.项目支出1865.1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8.64%。主要包括重大公共卫生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1778.31万元,增长84.51%,主要原因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04.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07万元,项目支出1865.1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78.31万元,增长84.51%,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卫生健康支出。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4.1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99万元,占9.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2万元,占1.15%;卫生健康支出1873.79万元,占89.05%;住房保障支出14.27万元,占0.6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99万元,具体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91.99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等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4.12万元,主要是职工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873.79万元,主要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4.住房保障支持14.27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2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万元,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6.7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12.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上年减少8万元,降低1.71%,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0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83.08万元,自评平均分100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0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省直部门决算中反映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决算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全部项级科目,逐一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五部分   附件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xlsx

 

  

 

 

 

 

 

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

部门(单位)名称

020001朝阳市龙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本级-211303000

部门年初预算收入金额

183.08

部门年初预算支出金额

183.08

年度主要任务

对应项目

项目下达金额

项目执行金额

项目执行率

分值

得分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188.436587

188.43

100%

13.3

13.3

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12.329385

12.32

100%

13.3

13.3

综治中心专项业务经费

54.079476

54.07

100%

13.4

13.4

年度目标

年初总体目标

全年完成情况

全面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有效提高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持续推进协调、指导、推动辖区内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落实;全面服务全区信访稳定、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平安建设协调小组情况动态、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调度辖区内相关责任单位社会治理工作;全面提升对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等方面的求助、投诉联动受理并分流工作,持续推进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事件追踪、处理、督办和对问题的反馈工作。

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通过合理化使用预算资金,全面提升了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等方面的求助、投诉联动受理并分流工作,有效提高了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推进了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事件追踪、处理、督办和对问题的反馈工作。全面服务全区信访稳定、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平安建设协调小组情况动态、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运算符号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全年完成值

完成程度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

经费保障原因分析

制度保障原因分析

人员保障原因分析

硬件条件保障原因分析

其他原因分析

履职效能

重点工作履行情况

重点工作办结率

=

100

%

100

1

3.5

3.5

 

 

 

 

 

 

整体工作完成情况

总体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1

3.3

3.3

 

 

 

 

 

 

工作完成及时率

=

100

%

100

1

3.3

3.3

 

 

 

 

 

 

工作质量达标率

=

100

%

100

1

3.3

3.3

 

 

 

 

 

 

基础管理

依法行政能力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3.3

3.3

 

 

 

 

 

 

综合管理水平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3.3

3.3

 

 

 

 

 

 

预算执行

预算执行效率

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1

1.6

1.6

 

 

 

 

 

 

结转结余变动率

<=

0

%

0

1

1.6

1.6

 

 

 

 

 

 

预算调整率

<=

5

%

5

1

1.8

1.8

 

 

 

 

 

 

管理效率

预算编制管理

预算绩效目标覆盖率

=

100

%

100

1

0.7

0.7

 

 

 

 

 

 

预算监督管理

预决算公开情况

 

全部公开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0.7

0.7

 

 

 

 

 

 

预算收支管理

预算收入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0.7

0.7

 

 

 

 

 

 

预算支出管理规范性

 

管理规范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0.7

0.7

 

 

 

 

 

 

财务管理

内控制度有效性

 

制度有效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0.8

0.8

 

 

 

 

 

 

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利用率

=

100

%

100

1

0.7

0.7

 

 

 

 

 

 

业务管理

政府采购管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次数

=

0

0

1

0.7

0.7

 

 

 

 

 

 

运行成本

成本控制成效

在职人员控制率

<=

100

%

100

1

2.5

2.5

 

 

 

 

 

 

“三公”经费变动率

<=

0

%

0

1

2.5

2.5

 

 

 

 

 

 

社会效应

政治效益

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有效提高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10

10

 

 

 

 

 

 

社会公众满意度

当地群众总体满意度

>=

100

%

100

1

10

10

 

 

 

 

 

 

可持续性

体制机制改革

多部门协同联动

 

持续推进

 

全部或基本达成预期指标100%-80%(含)

1

5

5

 

 

 

 

 

 

总评价得分

100

结果应用建议

结果应用建议选项

具体建议内容

建议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机制;完善部门预算管理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完善收支两条线的预算管理。

建议改进业务管理

 

 

建议改进预算编制管理

 

 

建议进一步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建议改进资产管理

 

 

建议改进政府采购管理

 

 

建议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结果应用建议_建议核减下一年度经费数额

 

 

建议消减低效、无效资金或结构调整

 

 

建议回收长期沉淀的资金

 

 

其他建议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预算金额

 

 

规范预算管理

 

 

改进业务管理

 

 

改进预算编制管理

 

 

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改进资产管理

 

 

改进政府采购管理

 

 

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削减低效、无效资金

 

 

对资金结构进行调整

 

 

收回长期沉淀的资金

 

 

其他意见

 

 

主管部门总体意见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建议继续全额安排

 

 

建议继续安排,按规定调整下一年度预算金额

 

 

规范预算管理

 

 

改进业务管理

 

 

改进预算编制管理

 

 

提升预算执行效率和效益

 

 

改进资产管理

 

 

改进政府采购管理

 

 

调整公共服务标准

 

 

削减低效、无效资金

 

 

对资金结构进行调整

 

 

收回长期沉淀的资金

 

 

其他意见

 

 

财政部门总体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