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实施意见征求意见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20 信息来源:龙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浏览: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2021年6月21日应急管理部出台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首次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疏散预案、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系统性规定,并新增了7项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有效解决了目前高层民用建筑的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过于散碎,内容不够系统、具体、行政机关惩戒措施不足等问题。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专项整治的通知》和省、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整治相关工作要求,深刻汲取2021年大连“8.27”凯旋国际大厦火灾、2022年长沙“9.16”中国电信大楼火灾、2023年沈阳“3.12”高层住宅火灾等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龙城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单位全面负责的高层建筑消防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聚焦风险防控,突出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三、重点内容解读

  《实施意见》包括总体目标、主要工作任务、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等六个方面。

  (一)总体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行业部门依法监管、社会单位全面负责的高层建筑消防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聚焦风险防控,突出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是严格落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二是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三是严把消防安全源头监管;四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五是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六是规范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七是强化外墙保温材料管理;八是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技能。

  (三)工作职责。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辽宁省消防条例》、住建部、发改委等十部委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应急管理部《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对全区高层建筑实施日常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作为防范火灾、维护安全的重要举措,贯穿到本地区、本系统主要工作中,与重点任务同部署、同落实。二是齐抓共管,合力推进。要结合实际,细化任务分工,统筹抓好贯彻落实。要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隐患防控和应急联动,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水平。三是强化督导,狠抓落实。要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采取约谈、通报等形式督促整改,对因履职不力导致发生高层建筑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解读单位:朝阳市龙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解读人:潘月

  解读电话:3814119

  相关文件:关于《龙城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实施意见(草案)》(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