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龙政办发〔2023〕22号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城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龙城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24

 

(此件公开发布)

龙城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辽宁省2023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办科发〔2023390号)要求,为持续推进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高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和离田产业化利用水平,有效促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提升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辽宁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年度三农重点任务要求紧密结合,坚持农用优先、产业导向、多措并举,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产业化发展为方向,全面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持续推进秸秆五化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建设,扎实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健全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秸秆利用主体,加强秸秆资源台账建设,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释放生态红利,带动农民增收,助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农用优先、多元利用。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在满足种植业和畜牧业需求的基础上,抓好饲料化领域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示范推广。合理引导秸秆燃料化、肥料化等其他综合利用方式,推动秸秆处理利用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典型示范、整体推进。优先支持秸秆资源量大和综合利用潜力大的镇,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推广实用技术、总结典型模式来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全域、全量利用。

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综合考虑秸秆产量以及产业基础优势,发展布局,以及农民意愿、运输半径等因素,因地制宜,就地就近,统筹安排秸秆综合利用优先时序,避免闲置或过度竞争。

产业导向、政策扶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农民积极参与的长效机制。加大政策创设力度,完善秸秆收储运、加工利用等配套政策,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全社会参与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二、工作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以秸秆能源化利用模式试点为主,建立秸秆综合利用4个展示基地,推进龙城区玉米秸秆等农作物秸秆全域全量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推动粮食生产激励性补贴向秸秆还田养地等功能性补偿转变,探索秸秆利用补偿环节和补偿标准,推动建立区域秸秆利用补偿政策,开展农作物草谷比监测,继续完善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建设,为全面带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提供支撑,为推动农业支持保护政策向绿色生态导向转变提供经验借鉴。

三、建设任务和资金使用

2023年龙城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4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由省农业农村厅统筹拨付,全部用于龙城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

以玉米秸秆等主要粮食作物秸秆作为利用重点,推动秸秆利用产业发展薄弱地区发展离田收储,推动主要粮食作物秸秆利用和秸秆产业化发展需求,继续探索秸秆综合利用在能源、设施农业、养殖业等领域的推广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和秸秆资源台账建设。

(一)秸秆收储运建设离田补贴(100万元)

秸秆离田收储环节链接秸秆综合利用上下游,是秸秆产品资源化和商品化发展的重要环节,是秸秆综合利用产业链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对秸秆离田收储环节进行补贴,可以从秸秆源头一次性降低秸秆原料成本,拉动经营主体和农户参与秸秆利用的积极性,极大促进秸秆产业化发展能力。

补助环节:补助秸秆收集、运输、收储、管护等环节,降低秸秆原料的收储成本。

补助对象:秸秆离田的经营主体,具有收储场地和配套设备设施,年收储面积500亩以上。

补助方式:按照实际收储本区内秸秆亩数(GPS数据,收购协议或支付票据等为主要依据),通过第三方验收、社会公示无异议、区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拨付至经营主体的银行账号。

补助标准:20/

补助金额:100万元(5万亩)。

(二)秸秆能源化利用(89万元)

1.推广秸秆打捆直燃锅炉及秸秆成型燃料锅炉安装

鼓励镇街和企事业单位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秸秆打捆直燃锅炉或秸秆成型燃料锅炉,推进秸秆能源化利用模式试点。锅炉采购由供热企业或秸秆打捆直燃集中供暖锅炉所有权单位购买。

补助环节:秸秆直燃锅炉、秸秆成型燃料锅炉主体费用及安装费。已经使用的锅炉按利用秸秆的吨数进行奖补。

补助对象:一是新安装秸秆直燃锅炉及秸秆成型燃料锅炉的企业,按照项目实施主体向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申请,由区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安装秸秆直燃锅炉及秸秆成型燃料锅炉的实地进行查验,安装主体需要具备一定规模、可持续使用能力、无债权纠纷,查验后方可实施。二是已经安装使用的锅炉,按照次年使用秸秆的吨数进行补偿。

补助方式:所有权单位自行采购符合要求、正规厂家的秸秆直燃锅炉,主体按照程序安装完成经过验收后,拨付补助资金至所有权单位账户。

补助标准:一是锅炉主体及安装总价的49%进行补助,共计20万元。二是已经安装使用的锅炉按照次年锅炉利用秸秆的吨数进行奖补,每吨奖补30,奖补金额30万元。

补助金额:50万元。

2. 推广农村户用生物质清洁能源厨房炉具模式村。

补助环节:依托“农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引领农民强化“低碳”环保意识,推广农村户用生物质清洁能源厨房炉具100套(包括小型秸秆生物质燃料炉灶1台、一体化设备及管件)。

补助对象:模式村农户。

建设任务:推广农村户用生物质清洁能源厨房炉具模式村模式户100户,年消耗秸秆燃料400吨以上。建设展示基地1处。

补助方式:政府采购,统一发放到模式村农户。

补助标准:3900/套。    

补助数量:100户。        

补助金额:39万元。

(三)秸秆肥料化利用(70万元)

推广微生物反应堆技术在设施农业领域应用

补助环节:推广设施农业小区、大田实施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设施农业每亩施入秸秆2000公斤以上、菌种菌剂10公斤以上。大田每亩施入秸秆500公斤以上、菌种菌剂8公斤以上,机翻作业。

补助对象:设施农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

建设任务:推广应用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在设施农业小区推广应用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20个大棚,在大田推广应用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2500亩,机翻作业的同时施菌种菌剂。建设应用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展示基地1处。

补助方式:菌种菌剂前期发放,验收合格拨付补助。

补助标准:大田机翻作业补助40/亩,菌种菌剂补助224/亩。设施农业大棚补助2000/棚(含菌种菌剂)。

补助数量:大田补助2500亩,设施农业大棚补助20个。

补助金额:70万元(其中采购菌种菌剂补助56万元)。

(四)秸秆饲料化利用(130万元)

1.推进使用秸秆制造颗粒利用水平

为推进秸秆生产制造颗粒利用水平不断提升,围绕龙城区域内利用秸秆生产生物质颗粒肥料、饲料、燃料等秸秆利用的相关企业,生物质颗粒企业使用2023年以来产生的秸秆生产生物质颗粒,按照所使用的秸秆的数量,以50/吨为标准补贴。

补助对象:实施以秸秆为原料制造生物质颗粒的企业,且秸秆年利用在1000吨以上。建设展示基地1处。

补助方式:由以秸秆为原料制造生物质颗粒的企业提出资金申请,农业农村部门审核通过,经第三方验收合格,兑付补助资金。

补助标准:50/吨。

补助数量:20000吨。

补助金额:100万元。

2. 秸秆粉碎饲料(黄贮)补助。

补助环节:推动秸秆粉碎打捆离田、过腹还田

补助对象:收储运服务体系(有固定秸秆收储网点)和从事牛、羊等养殖,牛年存栏50头以上、羊年存栏200只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畜牧小区,直接饲喂秸秆或进行黄贮的秸秆饲料(不含域外购买)。建设展示基地1处。

建设任务:秸秆粉碎打捆离田50000亩以上。

补助方式:按实际离田面积和仓储数量补助。

补助标准: 60/吨。

补助数量:5000吨。

补助金额:30万元。

(五)其他(11万元)

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与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为推进秸秆全域全量利用,一是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支撑,资金预算6万元,通过与省级综合农业科研机构签订技术支撑协议,引进、消化一批关键性技术,辐射带动全区秸秆综合利用;二是开展农作物草谷比、可收集系数监测及台账建设工作所需资金5万元。

重点任务项目资金额度按当年项目推进实际情况可以调整(单项资金额调整幅度20%以内),以最终具体项目招标和验收情况为准,未完成的项目顺延至下一年度继续实施至验收完成。

四、项目进度安排情况

结合龙城区实际,我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分为项目准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3个阶段,具体如下:

1)前期准备阶段(20238­9月):编制《龙城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建设内容、保障机制、资金分配、补贴标准、补贴程序、进度安排等具体内容,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施指导性。

2)项目实施阶段(202310月—20246月):根据项目实施方案有序开展项目建设工作。加快推进秸秆产业化利用、模式技术推广、补助机制试行、收储运体系建设、秸秆直接还田和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培育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运主体,构建秸秆综合利用补偿长效机制。

3)验收总结阶段(20247月):全面完成各项建设任务,总结本地区项目年度实施和完成情况,提炼秸秆综合利用模式技术,做好项目建设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按照《龙城区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内容进行总体绩效考评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

龙城区辖内各镇及街道有关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精准施策、合力推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龙城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领导小组:

  长:    李大为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    潘洪新  区委常委、副区长

  员:    孟宪丽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明哲  区发改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潘世峰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国栋  市生态环境局龙城分局局长

    西大营子镇镇长

包国兴  七道泉子镇镇长

李国栋  召都巴镇镇长

于水涛  大平房镇镇长

    边杖子镇镇长

李笑天  联合镇镇长

    新华街道主任

    海龙街道主任

冯玉皓  龙泉街道主任

张少波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涉及部门的协调指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负责项目的实施,检查和宣传工作,并对项目资金进行审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足额发放。

同时成立龙城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工作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龙城区农业农村局,张少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明、高鹰翔、王宇为工作人员。

本实施方案最终由龙城区秸秆综合利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研究确定重点工作内容,明确实施条件,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等。

(二)严格资金管理,强化政策引领

制定和出台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在用地、税收、电价、运输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实施细则,以保障项目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结合龙城区实际和省级补助资金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政策范围,确定项目补助标准,建立健全资金保障机制,优先保障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所需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强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相关补助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一主体同一项目不得重复补助,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要扣回补助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绩效考核

龙城区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年度目标任务对各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情况开展重点督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并及时将督查情况报市农科教办公室,同时按照省市区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总体评价和绩效自评工作,对建设进度快、利用途径广泛、利用效率高的地方给予表彰;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项目建成后闲置没有效益的,进行通报批评,并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计划的依据。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中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重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四)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APP等传播平台,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开展农作物秸秆产业扶持政策和技术的科普宣传,积极宣传和及时总结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好典型、好经验、好模式,提高农民对秸秆综合利用信息的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的良好氛围。

 

附:龙城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龙城区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

序号

项目

补助标准

补助数量

补助资金(万元)

1

收储运

秸秆打捆离田补贴

20/

5万亩

100

2

能源化


秸秆打捆直燃锅炉;秸秆直燃锅炉所烧秸秆补贴

锅炉总价49%20万元;30/亩,30万元

-

50

户用生物质清洁能源厨房炊具模式村

3900/

100

39

3

肥料化

秸秆微生物反应堆

机翻作业40/亩,菌种菌剂224/亩,设施农业大棚2000/

2500

70

4

饲料化

秸秆颗粒(肥料、饲料、生物质颗粒)

50/

20000

100

秸秆黄贮直喂饲料补助

60/

5000

30

5

其他

技术支撑与展示基地建设、草谷比监测、秸秆台账建设

-

-

11

 

合计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