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龙城区十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24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3-11-27 信息来源:龙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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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铖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通过调查摸底,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减少政府失信行为存量,遏制增量。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立即进行自查自纠的通知》,通过全面自查自纠,2019年以来共梳理上报的5个政府拖欠款问题、6涉及拆迁补偿款问题已全部销号。截至目前,未发现新的政府失信行为。

加强政诚信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石和关键所在。政务诚信建设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程,是政务主体取信于民和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全区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高对 “新官不理旧账”等政务失信问题的思想认识 着力解决违约毁约拖欠等政务失信问题,全面建立现代诚信服务型政府。

下一步,龙城区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政府失信行为专项整治的有关要求,精心组织,统一安排部署,建立长效机制,对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关于政府失信诉求问题进行分析梳理,进一步查处政府失信行为。积极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快形成全社会知信、守信、用信的大格局。通过调查摸底、分类整治、建章立制等方式,杜绝和防止出现新的政府失信行为,切实加强政府诚信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优化龙城区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