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龙城区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66号提案答复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3-11-27 信息来源:龙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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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彩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状况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区将以建设宜居宜业美丽龙城为目标,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实施“扫干净、码整齐、保通畅、清沟渠、建机制”五大工程。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导向,以垃圾不堆积、不滞留、精细化清运和农村厕所不闲置为重点,坚持乡村自治、城乡联治、全区共治的原则,广泛发动群众,共同清理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提质升档,乡村文明进一步加强,为城乡共创文明城市,推进乡村工作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一、全面开展积存垃圾清理行动。对国省干道和乡镇级公路沿线两侧积存垃圾进行全部清理。同时重点对河道沿岸、桥头两端、村屯周边、田间地头垃圾等进行排查清理,建立问题点位排查清理台账,在此基础上常态化开展清理行动,逐一销号,在易反复地点设立禁止堆放提示标识。

二、全面开展“拆违治乱”行动。结合创城行动,全面清理农村公路沿线及村内残垣断壁,重点整治村庄内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接。拆除或规范房前屋后临时围挡;拆除村口路旁破旧、无主、有安全隐患的广告牌、标识标牌;规范商铺移动式广告牌,清理过期的横幅标语、标识标牌;拆除道路沿线、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彩钢棚、塑料棚、看守房、工具房等影响环境协调和风貌形态的违规搭建;拆除公路、铁路沿线违占违建等。

三、全面开展“三堆清理”行动。“路边、宅边、河边、渠边、村屯边”常年堆放的柴草堆、垃圾堆、粪污堆等“三堆”进行全部清理,对秸秆、柴草等生活生产所用物资因地制宜进院码放,农户家庭散养户产生的畜禽粪堆要设置统一堆放点,不得散落倾倒,今后不得再产生“三堆”问题。治理村内农户房侧庭院外、村公共场所杂物乱堆乱放等欺街占道行为、私搭乱建行为、随地乱扔垃圾行为、污水乱泼乱倒行为、农机具乱停乱放行为,墙壁、电线杆、路标上乱涂乱画行为。

四、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减量收集”行动。全面实施“五指法”(可回收、可燃烧、可腐烂、建筑垃圾和其他垃圾)、“三堆法”(生活垃圾、生产垃圾、建筑垃圾)等垃圾分类方法。对易腐烂垃圾就地就近堆肥处理,渣土、碎砖瓦、碎石块等建筑垃圾就地就近掩埋,可回收垃圾进行废品回收,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处置。各村党支部(党总支)书记全面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垃圾分类指导,村设立1名宣讲员;环卫部门分片培训,垃圾分类群众知晓率达到90%以上。各镇街要建立并公示村庄保洁制度。按照每400人左右配备1名保洁员的要求配齐保洁队伍,村内公共空间每日至少清扫1次。

五、全面开展垃圾转运处理设施建设行动。各镇街每日组织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转运,对村域内、村与村之间区域开展巡察清理,做到农村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各乡镇、村建立本地区对应的垃圾处置终端台账,确保所有垃圾均有处置终端。探索引入市场化主体参与垃圾无害化处理。运输距离过远或地处偏远不具备转运条件的乡镇、村,推广建设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按照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规划,配齐垃圾收运处置设施,每个镇街至少建立1座垃圾中转站,每站配备1-2名作业人员。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项目,建设垃圾焚烧设施等。充分利用好已配发的设施设备,做到高质量运行。

六、开展公路周边环境治理。集中开展高速公路出入口和公路主干两侧垃圾清理专项整治,全区国省公路沿线公路用地(边沟约 20米)范围内无各类垃圾、柴草、杂物、私搭乱建。对全区村屯公路用地各类倾倒、抛撒、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柴草、车辆遗撒物及种植农作物、影响路域环境美化和公路畅通的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开展全区公路养护会战,实施自然村硬化公路“组组通”工程,骨干路网提档升级,有序实施老旧公路改造和过窄农村公路拓宽改造或错车道建设。开展路基整修,解决路基不成形、边沟堵塞等问题。因地制宜新植补植绿化,提升公路绿化覆盖率。做好桥孔涵洞清淤、伸缩缝和泄水孔杂物清理等桥涵隧构造物维护工作,及早及时发现处置路面翻浆、坑槽等病害。

七、开展铁路沿线外部环境治理。加强铁路沿线外部环境治理,通过铁路沿线环境治理“双段长”制,加大环境整治力度解决铁路沿线白色垃圾、私搭乱建,违法堆放等问题重点对高铁沿线果农大量使用和丢弃锡箔纸,反复反弹的垃圾倾倒点,以及一些违占违建构筑物,予以彻底清理和整治严格控制铁路沿线生产生活垃圾、污水排放,加强铁路沿线外部环境治理,强化铁路沿线林木绿地管理。

八、开展农村河渠垃圾治理。持续推进农村河湖“清四乱”攻坚行动,开展河塘沟渠垃圾清理整治,并向农村中小河流延伸,对农村河塘沟渠漂浮垃圾、岸线积存垃圾等情况进行排查摸底,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台账,明确和细化任务分工、时限要求和保障措施,实施限期销号管理。将农村河塘沟渠垃圾清理整治纳入河长巡河重点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巡河员、护河员作用,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加强联合监督执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农村河塘沟渠垃圾问题反弹。积极推进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改善河湖生态功能和农村水环境。

九、开展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清理城乡结合部可视范围内积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依法查处乱倒垃圾、焚烧垃圾行为,特别是建筑垃圾,需引导至临时消纳点;合理设置果皮箱、垃圾箱,切实做到日产日清、全天保洁;集中整治城乡结合部道路各种乱摆、乱堆、乱放行为,取缔街路两侧乱堆、乱放、占道经营行为,特别是城乡道路沿线修理、车行销售、石材加工、废品回收等占道;加强交通秩序整治,禁止机动车辆乱停放,组织拆除“两违”建筑物及乱搭盖,严禁车辆带泥沙、不覆盖上路、沿途“滴撒漏”等扬尘行为。

十、全面开展回收利用农业生产废弃物行动。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沿河限养区规模养殖场户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粪污直排等问题排查整治。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在畜牧养殖村和设施农业村建设与生产废弃物产生量相适应的堆沤池等设施,实现畜禽粪污、秧稞、尾菜、秸秆等资源化利用。农业农村局牵头建立农膜、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原则上每村设立1个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可多村共建共用,建立回收利用制度,明确回收主体,实现集中回收、无乱丢乱弃。

十一、全面开展整治农村污水和黑臭水体行动。以污水减量化、分类就地处理、循环利用为导向,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村内房前屋后、道路两侧、河塘沟渠及各级河流、铁路公路、畜禽养殖场周边区域的农村污水和黑臭水体进行拉网式排查,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十二、全面开展“增植见绿”行动。引导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巷道植绿、道路护绿、房前屋后插绿,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国土绿化。坚持景观效益和生产效益相结合、主导产业培育和乡村旅游发展相结合,充分利用闲置土地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因地制宜利用村内闲置空地、房前屋后发展经济林树,建设绿色生态村庄。

 

责任编辑: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