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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复盘行动中查获30只“黑气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发布日期:2024-02-28 信息来源:朝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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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龙城区燃气专班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复盘行动中查获30只“黑气瓶”,成功打掉一储存、运输、销售“黑气”窝点,清除了市区的一颗“移动炸弹”。

  2023年12月26日,龙城区燃气专班在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复盘行动中排查安全隐患时,在竹林路某早餐店检查时发现,该店内有两只液化石油气钢瓶,其中一只钢瓶出厂日期为2015年10月,报废日期为2023年10月,已达到报废期限。扫描智能角阀二维码显示气瓶编号与实际不一致,且该钢瓶上次充装记录为2022年9月28日,充装单位为坤源燃气公司,无近期充装记录。钢瓶内液化气为满瓶状态,该早餐店经营者称该瓶是2023年12月25日刚送过来的,另一只液化石油气钢瓶扫描智能角阀二维码无法溯源。经与该店经营者询问得知,该店液化气钢瓶均为张某提供,张某给该早餐店的供气合同上的供应单位为坤源燃气公司,执法人员又立即询问了坤源燃气公司,该公司称张某早已不在坤源燃气公司充装液化气,且店内发现的合同也不是坤源燃气公司提供的。龙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为安全起见,随即将问题钢瓶查扣并异地存放。

  为进一步查清钢瓶来源,在市公安局的大力配合下,新华公安分局民警开始了一系列侦查工作,通过从未配备“溯源码”的罐瓶入手,确定了其在我市的销售、使用范围,对涉及的商户和获利金额进行了掌握。1月31日,在警方确定了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运输路线后,便一路追踪将张某、杨某2人抓获,并在现场查获15公斤满装罐瓶30个(均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经讯问,嫌疑人供述其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及易燃易爆物品存储、运输资质的情况下,将购买的液化石油气转手贩卖给餐饮商户,涉案金额已达250余万元。目前,上述2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新华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依法查扣的液化气罐瓶已由警方联系专业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进行妥善处理,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据了解,复盘行动开展以来,龙城区燃气专班对辖区内餐饮用户开展燃气安全复盘行动,截至目前,已完成全区8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9家车用气瓶充装单位、1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2家管道燃气企业、53家燃气相关配件销售企业、20家医院、3个旅游景区、11家学校、3家民政机构、4家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18家企业食堂、5家洗浴、15家机关食堂的检查、建档工作。通过专项排查,做到“全覆盖、全签字、全建档”,推进“瓶、灶、管、阀”等不合格产品“清零”,推动瓶装液化气充装企业规范化管理,推动燃气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攻坚,推进燃气安全防护“三件套”安装工作,推进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加强燃气具等产品监督管理,坚决保证专项检查无盲区、无死角,为龙城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强有力的安全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