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龙政办发〔2015〕67号
关于印发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朝龙政办发〔201567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1

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各镇街、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及公众关切,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信息的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增强政府信息的公开实效性,提高政府的公信力,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一、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

    1、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及时全面地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调整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各部门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在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和办事场所发布服务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提交材料、办理地点及时间、联系电话、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与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行政审批事项发生变化时,要第一时间进行调整。各部门对审批事项形成行政审批清单,于7月30前上传区政府网站(电话:3814549)后,以专栏展示,同时报区政务办公室。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进展、结果等信息均应即时公开。(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各部门落实,区编委办、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法制办配合)

    2、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各镇街要通过网络媒体和报纸等方式依法集中公开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办理地点及时间、联系电话、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9月底前公开区、镇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区编委办牵头落实)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各镇街及部门预决算经批准或批复后,20日内在同级政府网站公开,内容包括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并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以及举借债务情况等作出说明,准确公开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相关信息。预决算信息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的基础上,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逐步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公开分地区的税收返还、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情况,并说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2、公开“三公”经费信息。政府各部门在公开预算、决算信息时,同步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3、公开政府采购信息。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

    1、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本地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及时公开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的进展情况,重点公开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的项目和施工企业信息。(区住建局牵头落实)

    2、公开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补偿结果要落实到户。(区房屋征收局牵头落实)

    3、公开土地供应信息。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重点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供地时序、宗地规划条件和土地使用要求等信息。(区国土分局牵头落实)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农林水、土地整治等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等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相关部门要在相关网站或新闻媒体上公开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批准信息,及时发布项目基本信息、招投标、征地征收、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实施信息。(区发改局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

    1、公开社会保险信息。每季度要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在同级政府(或部门)网站、医疗机构发布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区人社局、卫生局、计生局牵头落实)

    2、公开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卫生计生部门要推动各类医疗机构健全服务信息公开目录,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卫生局、计生局牵头落实)

    3、公开社会救助信息。民政部门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集中公开,重点公开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区民政局牵头落实)

    4、公开教育领域信息。通过网站、报纸等途径进一步推进校务信息公开。(区教育局牵头落实)

    (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1、公开各类环保信息。区环保局要在政府网站公开本地区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公布本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发布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名录。(区环保局牵头落实)

    2、公开环境执法信息。环保部门要在政府网站公开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等信息。开通在线举报渠道,及时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违法违规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名单和整改情况。  (区环保局牵头落实)

    3、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环保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第一时间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及调查结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和质疑。  (区环保局牵头落实)

    (七)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食品监管重要政策信息、产生重大影响的食品药品典型案件、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重点是抽检结果及相关企业、产品信息,以及网上非法售药整治等专项行动信息。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落实)

    (八)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

    1、公开社会组织信息。民政部门要在政府网站公开本地区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查处结果等信息,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机构的服务、收费等信息以及慈善组织信息。(区民政局牵头落实)

    2、公开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机构信息。政府相关部门要在本部门网站或同级政府网站公开提供行政审批前置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区政府有关部门分别落实)

    (九)切实落实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继续做好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府各部门要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劳动就业、财政审计、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价格和收费、信用等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区发改局、科技局、人社局、审计局、安监局、物价局分别牵头落实)

    2、做好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发布和内容保障工作。政府门户网站应设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本地区上述各类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牵头部门的网站也要设立本领域重点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相关政府信息。除有特定时限要求外,均应在公7月底前完成专栏建设,发布相关信息。

    3、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监督。重点信息公开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主动承担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全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部门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同时,定期对各部门网站的重点领域公开专栏建设和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检查,对未按期完成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二、认真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内容

    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及时依法依规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予以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要全面、准确、及时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要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纳入主动公开范围。要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对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进行细化,及时更新。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的政府信息,由起草部门在制作过程中必须明确公开属性;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部门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书面说明理由并存档。

    (二)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

    在出台涉及经济发展、社会民生以及专业性较强的重大政策时,起草部门要同步制定解读方案、提供解读材料,保证政策文件发布时,推出适应网络、报刊、广播电视传播特点的权威解读稿件、图表图解、音频视频、专家解读文章等解读信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有效开展舆论引导。

    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要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新闻媒体等予以回应,公布客观事实,并依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为群众提供客观、可感、可信的信息,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三)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重点推进县级政府实施政府例行新闻发布制度,统筹运用政府公报、政务微博微信发布信息,积极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商业网站和服务中心窗口作用,扩大信息的受众面和影响力。要加强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衔接协调,确保公开内容准确一致。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

    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流程。要制定依申请公开工作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统一答复格式,推行答复标准化文本。各镇街、各部门要不断完善依申请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

    拓展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设立“依申请公开”通道,提供指南、流程图和申请表下载等服务。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查阅场所要加强管理和服务,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要及时梳理本地区、本系统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按照申请内容、答复情况等进行分类管理,加强研究分析,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四、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及时开展对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复查工作,并做好更新完善。要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总结、年度报告编制等工作,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详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内容纳入年度报告,向社会发布。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议制度,强化问责,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调查评议。要建立信息公开举报办理工作制度,实行层级管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经举报查实的问题,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行处理。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政府法制部门和法律顾问专业优势,增强信息公开领域涉法涉诉问题的处理能力,提高信息公开专业化、法制化水平。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队伍建设

    各镇街、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听取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明确一位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要加强专门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等工作,并在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必要保障。要把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在11月底前将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报区政务公开办公室。

  话:3805012     箱:lcqzwgk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