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龙城区贫困退出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10-17 信息来源:龙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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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贫困村销号、贫困户脱贫合格率均达到100%为目标,以贫困户“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为核心,以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危房改造、低保兜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重点,以聚焦脱贫攻坚力量、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考核奖惩问责为保障,全力实施脱贫攻坚 “十大举措”。 
    一、脱贫攻坚力量全聚焦
    脱贫攻坚是中央、省委、市委交给龙城最大的政治任务,是一次没有补考机会的考试,必须举全区之力推进。要把脱贫退出作为年底前的阶段性中心工作,区、镇街、村三级领导干部,要通过“五个走遍”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回头看”,重点是对照退出标准,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
    1.每次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都要对扶贫工作进行调度,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扶贫工作。 
    2.区委常委每月抓扶贫工作时间不少于1周;区委、区政府分管扶贫工作的领导,每月抓扶贫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
    3.镇街党政主要领导及其他班子成员,每月抓扶贫工作时间不少于15天,分管扶贫领导要拿出100%的精力抓扶贫工作。
    4.承担贫困退出主要指标的行业部门主要领导,在年底前要拿出80%的精力抓贫困退出工作,分管领导要拿出100%的精力抓贫困退出工作。
    5.村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干部要全部与单位业务彻底脱钩,全力以赴抓贫困退出工作。
责任领导:丛险峰  张  军
 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负责进行督导检查,区委组织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扶贫局,各镇街
    二、贫困大学生就业全安置
    1.区事业单位拿出部分事业编制岗位,专门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专科以上30岁以下大学毕业生,采取招聘考试的形式进行安置,录取比例不低于报考人数的50%-60%; 
    2.对事业单位未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日制专科以上大学毕业生,区国有企业和由财政负责开支的政府公益性岗位进行兜底安置,林业员、水管员、护草员等政府公益性岗位,要拿出不少于30%的比例,用于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
    3.民营企业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中职毕业生实现100%安置,并确保稳定就业三年。对安置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就业的民营企业,可以享受金融扶贫等相关扶持政策。
    4.鼓励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自主创业,对有自主创业能力的大学生,在政策、贷款、资金、贴息、税收等方面给予扶持。
    5.各工业园区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采取“多人一岗、一岗分酬”的方式,尽可能多的安排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
    6.为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开发适合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服务性岗位,将产业扶贫分红资金转化为劳务收入,让有劳动能力和部分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劳动脱贫,坚决不养懒汉。
责任领导:张树清
 牵头单位:区人社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财政局、区国资局、区工信局、区教体局、区林果局、区水利局、区畜牧局、区环卫局、区扶贫局,各镇街
    三、贫困户治病全救助
经医疗管理部门筛查、确认和审批的重大疾病居家治疗康复、转往域外上级医院住院和长期慢性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可以享受如下政策:
    1.对于居家治疗的重大疾病康复患者严格按照市、区两级2017、2018年《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一是取消重大疾病医药费限额;二是在住院就医零负担的基础上,贫困人口重大疾病发生的门诊费用视同住院费用,予以兜底报销;三是重大疾病康复期贫困人口,纳入慢性病范畴,享受慢病门诊报销。
    2.对于国家卫计委提出的9种重大疾病域外治疗按照2017、2018两年健康扶贫政策要求,贫困人口域外治疗不能享受我市健康扶贫政策,只按新农合、大病保险标准进行异地联网结算。要执行新的域外报销政策,需待市级健康扶贫、新农合政策文件出台后实施。
    3.对慢性病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采取定病(37种慢性病)、定药(新农合目录内药物)、定量(根据病种定投药数量)的办法,按病种分四档进行专项救助,报销比例达到90%。
责任领导:徐  俊
牵头单位:区卫计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各镇街
    四、贫困学生上学全资助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在享受国家“两免一补”政策基础上,免除学前儿童保育费、伙食费,免除小学、初中等学段教辅材料费、校服费、校车费、食堂就餐费、住宿生食宿费(含行李费)、学生平安保险费等自愿收费项目,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学生上学全免费。
    2.对当年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一次性救助金(专科3000元、本科生4000元),实现新考入大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助尽助,实现与大学助学金的无缝对接。
    3.推进全区现有9个贫困村小学办学条件改造全覆盖,对贫困村学校教师实行专业素养提升培训;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招聘特岗教师计划支持,充实乡村教师队伍。
责任领导:徐  俊
牵头单位:区教体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局,各镇街
    五、贫困户产业到户全覆盖
把产业到户作为脱贫攻坚的核心举措,推动产业扶贫精准到户,实现产业扶贫覆盖全部贫困户。
    1.推进村干部和能人带头领办合作社,村党员、村民、贫困户广泛参与,每个贫困村至少扶持建设一个能吸纳贫困户共同参与的扶贫产业基地,每个贫困户都有1-2个产业项目支撑。
    2.区镇街及有关部门要加大产业扶贫的扶持力度,建立产业扶贫贴息和保险机制,对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经济实体,可享受金融扶贫贷款等相关支持政策。
责任领导:姜来富
牵头单位:区扶贫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区农村经济局、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区林果局、区水利局、区畜牧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六、贫困户危房全改造 
    全面加大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的力度,在今年10月20日前,必保578户危房改造及维修全部达到标准,其余危房改造任务在2019年全部完成,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对没有完成任务的,追究各镇街和有关部门的责任。
责任领导:张树清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区扶贫局,各镇街
    七、扶贫资金投入全保障
    1.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不少于30%,全部用于脱贫攻坚。
责任领导:张树清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区农村经济局、区林果局、区水利局、区畜牧局、区扶贫局、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区移民局、区农机局、区凌河局,各镇街
    2.加大金融扶贫力度,提高融资成功率。确认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包括土地承包合同和地上附着物)为准抵押物,授权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破解金融扶贫贷款抵押担保难题。
责任领导:姜来富
牵头单位:区扶贫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区政府金融办、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各镇街
    八、贫困村集体经济全达标
结合乡村振兴战略抓脱贫攻坚,根据贫困村实际,选优配强村班子特别配强村书记,本着“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的原则,通过采取党建引领、盘活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特色产业、提供服务创收等多种渠道,使10个贫困村集体经济的年经常性稳定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确保实现强村富民、乡村振兴的目标。
责任领导:张  军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具体方案
责任单位: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九、贫困户低保政策全兜底
    1.继续提高低保救助标准10%以上,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救助范围。
    2.搞好农村低保认定综合指标体系试点,积极争取上级救助资金,实现因病致贫的家庭救助全覆盖。
责任领导:姜来富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卫计局,各镇街
    十、脱贫攻坚过程全监管
    1.加大对脱贫攻坚的考核力度,严格落实“十个责任”,坚决实施“五个一批”制度,表现突出的下派干部(含驻村干部),优先提拔使用。
责任领导:张  军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具体方案
责任单位:区直机关工委、区扶贫局
    2.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壮大扶贫机构,增加编制和人员,确保扶贫队伍力量与脱贫攻坚任务相匹配,提高扶贫干部对群众的教育引导能力,提高群众对扶贫工作的满意度。
    责任领导:丛险峰  张树清            
牵头单位:区编办,负责制定具体方案
责任单位:区扶贫局
    3.加强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项目资金流向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责任领导:牛晓菊
牵头单位:区纪委,负责制定具体方案
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4.加大脱贫攻坚的督查巡查力度,围绕重点工作,对照脱贫标准,紧扣时间节点,全过程跟踪问效,确保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责任领导:丛险峰  徐  俊
牵头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
责任单位:区扶贫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