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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局全面开展秸秆禁烧工作
发布日期:2019-08-01 信息来源:龙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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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区环保局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力度,按照“源头治理,多管齐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措施,严防死守”的工作思路,通过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强化检查等措施,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秸秆禁领导小组,并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责任到人。二是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监管:1.城镇建成区包括区政府、镇(街)建成区周围5公里;2.以机场中心15公里为半径的区域;3.沿高速公路、铁路两侧各2公里,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各1公里地带范围;4.旅游景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饮用水源地、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周围5公里等区域。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禁烧氛围
    区环保局在全区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要求深入田间地头宣传焚烧秸秆破坏生态环境、污染大气、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等危害,为顺利开展秸秆禁烧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加大巡查力度
    区环保局将采取秸秆禁烧督查,夜查,晨查及不定时巡查方式,重点时间实行重点监控。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始终保持秸秆禁烧的高压态势。尤其是在十一期间和重污染天气期间制定了巡查值班表,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严看死守,及时发现火点和处理焚烧秸秆行为,以确保“秋冬季“不燃一把火、不冒一处烟”。
    四、建立网格化管理责任制
    为保障2019年秋季的秸秆禁烧工作目标落到实处,区环保局提出将利用网格化管理形式,将责任进行分解,并对重点区域加大巡查频次,依托“12369”信访举报电话,即时制止燃烧秸秆行为,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