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 情况开展大排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9-08-09 信息来源:龙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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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龙城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村委会或供水公司)的运行管理责任等“三个责任”。进一步提高龙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水平,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全面完成龙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十三五”规划及2018-2020年三年实施方案的目标任务,根据省水利厅印发的《辽宁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监管工作方案》,水利局进一步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监管工作力度,切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各项工作。协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情况开展大排查,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情况开展大排查,深入查找问题,对排查出现的问题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及时上报整改力度。为更好的健全完善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办法和经费“三项制度”做好前期工作。
2019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