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4-12 信息来源:龙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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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做到动态化监测管理扶贫对象,长效化推进产业扶贫,常态化加强贫困村后续管理,不断提升贫困群众素质,不断深化政策保障,不断强化帮扶责任,确保全区贫困群众彻底摆脱贫困,不再致贫返贫,逐步向致富、文明迈进,推动乡村振兴。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坚持一手抓完成贫困退出任务,一手抓巩固脱贫成果,聚焦特殊困难群体,下足绣花功夫,帮助每一户贫困户巩固脱贫成效,提升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持续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质量,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脱贫成果稳固,确保高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执行标准与提高质量相统一。既不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调高标准、吊高胃口。
  2.坚持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相衔接。做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相互支撑、相互配合、有机衔接。
  3.坚持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相统筹。把开发式扶贫作为基本途径,把保障性扶贫作为兜底措施。
  4.坚持倾力帮扶与激发内生动力相结合。在加大帮扶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培养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
  (三)目标任务
  实现2020年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确保在全面小康路上“不让一个贫困群众掉队”,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同时,巩固脱贫成果,提升脱贫质量,建立防止返贫长效机制,奋力夺取脱贫攻坚全面胜利。
  二、建立健全脱贫机制
  (一)实施贫困人口稳增收机制
  1.推进产业扶贫。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与贫困人口利益联结机制,强化持续增收、稳定脱贫长效之策。对有劳动能力、部分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因户施策差异化扶持。每个镇(街)要形成2个以上的产业扶贫模式,每个贫困村要形成1个以上扶贫主导产业,每个贫困户覆盖2个以上产业扶贫项目。
  牵头领导:姜来富、朱海峰;责任单位:农业农村经济经经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局、各镇(街)
  2.推进就业扶贫。通过事业单位招考一批、国有企业招聘一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一批、扶贫企业吸纳一批、有组织输出转移一批、扶持创业带动一批的多元化就业措施,安排有劳动能力贫困户稳定就业。通过事业单位招考、国有企业和政府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并确保稳定就业三年。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和全额贴息,优先免费入驻政府主导的创业孵化基地。
  牵头领导:张树清  徐俊;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委统战部、区工信局、各镇(街)
  3.推进消费扶贫。进一步推动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以及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持续实施扶贫产品进机关食堂、进学校食堂、进医院食堂、进企业食堂、进交易市场“五进活动”。在区域性品牌超市、商场、宾馆、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机场、车站、高速服务区等经营场所和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开设农产品销售扶贫公益专区专柜。
  牵头领导:张树清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总工会、扶区贫局、区直机关工委、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等相关单位,各镇(街)
  4.推进企业扶贫。在推进企业爱心帮扶的同时,探索政企市场化合作方式,帮助企业在贫困村策划、包装、开发项目,使贫困村特色优势资源转化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特色产业。
  牵头领导:杨德昌;责任单位:区委统战部、区工商联、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6.壮大村集体经济。采取“飞地经济”、资产经营、资源开发、产业带动、服务创收等形式,推行“党支部+经济实体+贫困户”模式,村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
  牵头领导:张军;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经营管理局、各镇(街)
 (二)实施防止返贫保障机制
  1.推进危房改造。年底前完成全区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对贫困户住房安全情况及时监测,对因灾出现的危房及时予以解决。
  牵头领导:姜来富;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扶贫局、各镇(街)
  2.完善健康扶贫。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确保贫困人口参合率达到100%。扎实推进医疗补充保险工作,对慢性病患者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承担的费用进行补贴,补贴后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平均达到90%。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加强镇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做到贫困人口看病有地方、有医生、有制度保障,得了大病、重病后基本生活有保障。
  牵头领导:徐俊;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新农合办、各镇(街)
  3.加强教育扶贫。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强化教育扶贫动态识别,确保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上得起学、上得好学,不因贫辍学,不因学返贫。继续改善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确保所有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全覆盖。
  牵头领导:徐俊;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镇(街)
  4.强化兜底扶贫。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以社会帮扶、社会助力为辅的综合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和相关政策,深入实施低保兜底举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做到应纳尽纳。
  牵头领导:徐俊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各镇(街)
  5.开展保险扶贫。探索建立常态化、长效化返贫保险制度,为已脱贫人口购买返贫责任险,防止其因灾因病等突发事件返贫。健全完善产业扶贫保险制度,满足贫困户多样化、多层次保险需求。
  牵头领导:姜来富 ;责任单位:区扶贫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三)实施基础设施提升机制
  1.加大交通扶贫力度。依托“四好农村路”建设以及“一事一议”道路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实现自然屯互通道路。
  牵头领导:姜来富;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2.加大水利扶贫力度。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确保农村贫困人口水量水质达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保障率全部达标,确保贫困户安全饮水有保障。
  牵头领导:徐俊  朱海峰;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卫健局、各镇(街)
  3.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全面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提高贫困村人居环境水平。
  牵头领导:朱海峰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环保局、区环卫局,各镇(街)
 (四)实施激发内生动力机制
  1.强化智力扶贫。围绕产业扶贫和就业创业需求,开展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贫困户“造血”功能。加强基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
  牵头领导:张树清;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文旅广电局、区教育局、各镇(街)
  2.激发内生动力。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因人而异设岗定责。各镇街根据贫困户自身的身体健康状况和家庭实际情况,以行政村为单位,在辖区内为其提供环境卫生管理岗、硬化道路养护岗、社会治安维护岗、绿化美化促进岗、文明新风倡导岗等一些力所能及的岗位,并制定相应岗位职责,让贫困人口参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从而有效提升脱贫质量。
  牵头领导:姜来富;责任单位:区扶贫局、区委宣传部、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3.加强感恩教育。广泛开展讲党恩、讲政策、讲志气、讲新风活动,定期评议贫困户内生动力和感恩表现并张榜公布,通过“四讲一评”,激励贫困群众感恩奋进、脱贫致富。
  牵头领导:邵永丰;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扶贫局、各镇(街)
  4.加强约束惩戒。对好吃懒做、坐等帮扶等精神贫困问题,加强教育约束。对环境脏乱差、不孝敬老人等行为开展曝光治理。对隐瞒家庭收入争当贫困户、骗取社会救助、不履行赡养义务等行为,推进依法惩治。
  牵头领导:吴宏;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镇(街)
 (五)实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机制
  1.选好培育对象。深入实施“三向培养”工程,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中培养选拔村“两委”干部。
  牵头领导:张军;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局、各镇(街)
  2.加强培育保障。加大各类资金和政策统筹力度,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提升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组织化程度。每个村都培育1名以上的致富带头人。
  牵头领导:朱海峰;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局、区人社局、各镇(街)
 (六)实施扶贫资产确权机制
  加强资产管理。对2016年以来扶贫资金形成的扶贫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分年度、分类、分项进行资产登记,年底前将产权移交至各镇、村。建立安全高效运营、及时有效维护、依法合规处置的扶贫资产管理和收益分配机制,确保扶贫资产运营到位、维护到位、处置到位,资产收益分配到位。
  牵头领导:张树清  姜来富;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局、各镇(街)
 (七)实施脱贫成效回查监测机制
  1.开展定期回查。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重点核实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低保兜底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对真实性和准确性全面普查,及时查遗补漏,确保脱贫质量。
  牵头领导:姜来富;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各相关部门、各镇(街)
  2.抓实问题整改。建立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将整改要求贯穿扶贫工作全过程,完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扎实做好整改工作。
  牵头领导:牛晓菊  姜来富;责任单位:区纪委监委、区巡察办、区审计局、区扶贫局、各镇(街)
  3.实行动态监测。各行业部门数据信息及时共享,建立监测预警机制,提高数据运用水平,对灾害变故户、重大疾病户、因学负债户和特殊困难户“四类对象”进行重点监测,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帮扶。
  牵头领导:姜来富;责任单位:区扶贫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农业农村局、各镇(街)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保障。深入落实三级书记抓扶贫责任制,进一步增强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要求,各责任单位要聚焦重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组织保障。加强脱贫攻坚组织领导,强化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的组织实施。突出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采取区级领导包镇(街)、镇领导包村、第一书记驻村、机关单位结对等方式,限期解决问题。要继续强化镇(街)扶贫干部队伍建设,选强配强镇(街)扶贫助理,确保扶贫工作有专人落实,保持基层扶贫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三)强化帮扶保障。严格落实驻村扶贫管理制度,以扶持发展扶贫项目等为重点,因人因户进行扶持。强化社会扶贫政策保障,深化“百企联百村”活动,引导更广泛、更持续、更强大的社会力量参与扶贫。
 (四)强化作风保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加大纪委监委、巡察、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等扶贫领域腐败行为,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健全基层扶贫干部容错免责机制,防止问责简单泛化。 
  (五)强化奖惩保障。强化“五个一批”奖惩机制,对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的地区和单位表彰,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个人提拔重用,对考核成绩较差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弄虚作假等出现问题并造成较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