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2021年第一批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公示
发布日期:2021-05-13 信息来源:龙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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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21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通知》(辽扶贫办发〔2021〕8号)指标文件已下达至我区,2021年龙城区第一批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247.2万元,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拟定资金使用计划如下表,现对此进行公示。
附表 :
龙城区2021年第一批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建设性质 实施地点 项目进展时间 责任单位 建设规模 项目投资(万元) 受益对象 绩效目标及带贫减贫
全年预计产生收益(万元) 全年预计带动贫困户数量
1 防返贫保险 保险扶贫 新建 龙城区 2021.01-2021.12 区扶贫局 为全区脱贫人口购买防返贫保险 72.9 脱贫人口 为防止脱贫户返贫提供相应的保险保障 7290人
2 半拉山村村级光伏电站 光伏发电 新建 海龙街道半拉山村 2021.4- 海龙街道半拉山子村 300KW 120 脱贫人口 15 7159人
3 瓦盆沟村村级光伏电站 光伏发电 新建 召都巴镇瓦盆沟村 2021.4- 召都巴镇瓦盆沟村 1700KW 607.1 壮大村集体经济 85 7159人
4 尹杖子村村级光伏电站 光伏发电 新建 召都巴镇尹杖子村 2021.4- 召都巴镇尹杖子村 1000kw 400 壮大村集体经济 50 7159人
5 项目管理费 项目管理费 新建 龙城区 2021.01-2021.12 龙城区 45万元 45 按文件要求提取项目管理费,用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保障经费等
6 巩固脱贫成果监测 巩固脱贫成果监测费 新建 龙城区 2021.01-2021.12 龙城区统计局 2.2万元 2.2 按文件要求用于巩固脱贫成果监测费,具体使用由统计部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