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01 信息来源:龙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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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辽乡振发〔2021〕3号)指标文件已下达至我区,2021年龙城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492万元, 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过渡期内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2万元用于建设2021年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特此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