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维护被征地农民及相关权益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项目名称
龙城区2020 年度第3批次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
南起吴家洼南村集体土地;途经吴家洼北村集体土地、朝阳伍兴岐炭黑有限公司、朝阳燕山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朝阳恒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龙泉大街、七道泉子南村集体土地、朝凌高铁、七道泉子北村集体土地、北至已征国有土地。(拟征收地块位置以实际勘测定界为准)
三、拟征地块开发用途
交通运输用地
四、拟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费标准依据《朝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朝阳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朝政发〔2019〕11 号)文件规定执行,龙泉街道七道泉子南村、七道泉子北村、吴家洼南村、吴家洼北村位于龙城区Ⅱ类区片内,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102.0万元/公顷;其中:农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102.0万元/公顷、建设用地实际补偿标准为102.0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由拆迁实施部门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五、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方式
该批次涉及需安置的农业人员人数、标准等情况,以朝阳市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核定为准。
六、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龙城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进入拟征地现场开展入户调查工作,请拟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予以配合。对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建筑物、附着物及青苗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龙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