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城区2022年度9月-12月未满18周岁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金公示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2-08-30 信息来源:龙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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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辽宁省民政厅辽民函〔2022〕12号文件要求对已被认定为父母双亡未满18周岁孤儿身份,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已被认定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身份,在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 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学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月1000元,每年2月、8月寒暑假期间不发放助学金,每人每学年累计发放1万元助学金。

姓名

户籍地

入学院校

入学时间

补助金额(元)

林楚贺

边杖子镇

朝阳市卫生学校

20229

4000

张旭楠

边杖子镇

朝阳市财经学校

20219

4000

谢杨

联合镇

朝阳县职业教育中心

20209

4000

郭畅

龙泉街道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20219

4000

王铭华

海龙街道

沈阳大学

20219

4000

赵思琪

西大营子镇

朝阳市卫生学校

20219

4000

郭永强

大平房镇

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202010

4000

任雅欣

召都巴镇

阜新高等专科学校

20219

4000

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10天,自2022年8月30日开始,2022年9月8日结束,在公示期间如果发现与公示情况不符的,请及时与民政局联系。  联系电话:2575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