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仲裁机制作用、建设和谐新农村
发布日期:2022-12-30 信息来源:龙城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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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自成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以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了仲裁机构章程、仲裁工作规范、仲裁员管理办法等制度,健全案件受理、案件审理、案件审批、档案管理、档案统计等方面的制度。为能够及时解决百姓的诉求,农经管理局成立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仲裁及信访接待室,“一站式”服务,此项工作由专人负责,在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案件时,都会本着先“调解”,后“裁决”的原则,积极宣传法律及国家政策,采取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的方式,促使纠纷当事人双方平等协商解决纠纷,不伤邻里之间的关系,使以后能够和睦的相处,极大解决了百姓之间的矛盾,真正的做好小事不出村,大事出镇街。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不仅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农村社会稳定,同时也为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