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朝阳市龙城区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海龙街道办事处:
现将《朝阳市龙城区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朝阳市龙城区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朝阳市龙城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朝阳市龙城区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
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六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现制定龙城区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决策部署,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十四五”期间,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调整优化,加强对脱贫人口住房安全的常态化监测,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政府组织实施并以资金补助的方式进行扶持。
2、保障政策落地。落实补助对象认定、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公开、施工检查与竣工验收、农户档案管理、补助资金拨付等各环节符合相关政策要求。
3、加强精准管理。全过程做到扶贫对象精准、措施精准、保证质量、按时完成、档案齐全。
二、目标任务
根据乡镇上报计划,上级下达我区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59户,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竣工,11月底前完成验收和补助资金拨付,12月底前完成信息系统录入工作。
三、改造范围、补助对象及标准
(一)改造范围
龙城区辖区内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均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范围(城中村、城边村以及有动迁计划的村屯除外)。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要求,经由委托的社会第三方检测鉴定机构鉴定后达到危险等级C级或D级的房屋纳入改造范围。
(二)补助对象
一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二是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方面。为保持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农村住房救助政策的延续性,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给予支持。六类重点对象要严格执行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各镇要根据扶贫部门、民政部门、残联认定的农户名单开展危房鉴定工作,由区里统一委托社会第三方检测鉴定机构逐户开展房屋危险性鉴定,将居住在C级和D级危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列为农村危房改造对象。
(三)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易返贫致贫户等六类重点对象C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每户0.5万元,D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每户3.5万元。D级除险加固按施工合同价执行。
四、资金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6]216号),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防止挤占挪用和截留滞留等问题发生。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加强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套取骗取、重复申领补助资金等有关问题。
五、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建设方式
原则上 C 级危房维修加固,D级危房应当重建。危房改造以农户自建为主,农户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各镇(街)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帮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对于部分农户因房屋产权存在争议、连体房屋无法拆除、无力承担额外改造费用等特殊情况,在充分说服劝导无效,通过除险加固能够达到主要结构安全的,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加强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领域投亲靠友和D级危房除险加固管理的通知》(辽住建村〔2021)5号),可以通过除险加固的方式对危房进行改造,并按照该文件规定执行改造程序,保障其住房安全。
(二)建设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要符合基本建设要求,改造后的农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行、量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拆除重建的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3人户在40-60平米,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依据《关于细化全省农村危房改造房屋建筑面积标准的通知》(辽保居办发[2018]81号)文件要求,有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的贫困户,可适当提高改造建筑面积标准,但不能超出改造前原住房的建筑面积。
六、强化质量安全管理和竣工验收
(一)质量安全管理
1、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试行)》(建村〔2011〕115号),农房设计要符合抗震要求,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各镇(街)是组织实施危房改造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危房改造整体工作的落实和实施。农村危房改造采用自建方式的,农户和施工队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采用统建方式的,建设主体和建设单位对房屋质量安全负主体责任并按合同约定对所改造房屋承担保修和返修责任。
2、各镇(街)要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过程中的指导。对于农户自建的,要将危房改造质量安全要点告知农户。开展施工现场巡查与指导监督,发现存在的问题的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和督促施工人员开展关键环节现场质量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建设过程中,区住建局将委托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牵头对本年度全危房改造户施工质量进行抽查,抽查比例按各镇(街)任务户数计不少于10%。危房改造工程竣工后,建设方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竣工验收,明确达到基本安全要求。
(二)施工管理
危房改造工程应由经过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建,也可挑选有经验、有能力的农村泥瓦匠或包工小分队承建。要认真组织危房改造户和施工人员精细施工,确保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危房改造任务。
(三)竣工验收
C级、D级危房由区住建局委托社会第三方监理公司统一验收。危房改造工程完成后,由各镇街和社会第三方监理公司进行逐户竣工验收,也可联合验收。验收时详细填写验收报告单,对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及抽查不合格的危房改造户,一律不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责令限期整改。
七、完善农户档案管理
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农户的纸质档案必须包括档案表、农户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协议等材料。严格执行农户纸质档案表信息录入制度,在年底前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地录入“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农户档案信息检索系统”,系统网址:http://218.60.144.231:88/。
八、其他要求
1、完善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和报批管理程序。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制作并免费发放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明白卡,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要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反映问题。二是采取得力措施,严把审查报批关,严格执行先确认身份信息,后鉴定危房等级的工作程序。严格执行危房改造任务分配结果和改造任务完成情况镇、村两级公示、公开程序。督促危房改造户严格按照建房要求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各镇(街)至少要配备一名危房改造专员,负责参与现场指导、巡查、安全管理工作。
2、及时上报工作进度
危房改造实行周报告制度,请各镇(街)每月中旬将危房改造进度情况上报区住建局村镇办(电子邮箱:cylcjs@126.com),进度报表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将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内容。
附:《2022年龙城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2022年龙城区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分配表
镇街 |
六类人员 |
农村易返贫致贫户 |
农村低保户 |
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
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 |
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能力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
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
||||||||
小计 |
C级 |
D级 |
C级 |
D级 |
C级 |
D级 |
C级 |
D级 |
C级 |
D级 |
C级 |
D级 |
C级 |
D级 |
|
大平房 |
34 |
23 |
11 |
|
|
13 |
4 |
3 |
2 |
5 |
2 |
2 |
3 |
|
|
联合 |
26 |
14 |
12 |
|
|
10 |
6 |
2 |
2 |
1 |
3 |
|
|
1 |
1 |
七道泉子 |
4 |
3 |
1 |
|
|
2 |
1 |
1 |
|
|
|
|
|
|
|
西大营子 |
33 |
29 |
4 |
|
|
20 |
2 |
1 |
1 |
7 |
1 |
1 |
|
|
|
召都巴 |
28 |
18 |
10 |
|
|
13 |
3 |
|
4 |
|
3 |
5 |
|
|
|
边杖子 |
19 |
9 |
10 |
|
|
6 |
5 |
|
2 |
|
1 |
3 |
2 |
|
|
海龙 |
15 |
10 |
5 |
|
|
6 |
3 |
|
|
3 |
2 |
|
|
1 |
|
龙城区 |
159 |
106 |
53 |
|
|
70 |
24 |
7 |
11 |
16 |
12 |
11 |
5 |
2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