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城区临时救助办理指南
发布日期:2023-10-14 信息来源:龙城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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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区临时救助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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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
临时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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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
根据《朝阳市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的通知(朝民发[2021]61号) 文件要求。 1、临时救助是指政府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基本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人员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 2、根据急难情形发生的紧迫性和持续时间,临时救助对象分为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 急难型临时救助对象是指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爆炸、矿难、溺水、触电、食物中毒等意外事件,或突发重大疾病,受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短期内无法就业或无法返乡,以及遭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其他特殊急难情形,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或无法支配个人财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人员,如不及时采取措施极有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或无法改变的严重后果的。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是指因基本医疗、教育、基本居住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在给予社会保险理赔、专项社会救助以及其他社会帮扶后,支出金额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一定时期内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支出型救助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应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二)存款、有价证券、互联网金融资产等以外的其他家庭财产状况不超过当地低保对象家庭财产标准的1.5倍。 (三)基本医疗、教育、基本居住等生活必需支出占家庭总收入的比例超过8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