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省级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7 信息来源:龙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浏览:
    根据朝阳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省级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朝财指农【2023】8号)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指标580万元(经济科目及项目见附表),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023年度2130599“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支出类别:项目支出。
    请严格按照《辽宁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辽财农规【2021】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的通知》(辽财农【2022】104号)规定,及时将资金落实到项目,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做好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补助。支付方式:授权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