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龙城区-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 龙城区-教育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4年龙城区-教育局部门预算批复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龙城区--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朝阳市委市政府、龙城区委区政府关于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区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区属学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学校的设置与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实施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全区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4)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区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区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的政策,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统筹管理全区教育脱贫攻坚工作。
(5)负责统筹全区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标准化学校建设,管理和指导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组织选定基础教育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材。负责拟订基础教育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
(6)拟订语言文字工作政策,编制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7)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区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8)承担全区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9)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德育、智育、体育卫生与美育教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
(10)推进全区学校基础设施、仪器装备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1)负责推进全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全区各类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学籍管理。
(12)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
(13)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负责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标准、安全管理等相关内容的监管,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
1、龙城区---教育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龙城区-教育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的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4 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其中:
(一)收入预算732.54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32.54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6.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二)支出预算732.5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612.02万元;
2.项目支出120.52万元。
在支出预算732.54万元中,债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政府购买服务支出0万元。
2024年预算收支比 2023 年减少203.2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84.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35.27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预算无政府采购项目。
四、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1.5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4年年初预算购置车辆 0台,金额 0万元,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单位价值 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台。
六、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4年龙城区教育局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3个,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 3个,涉及资金120.52万元(批复项目金额),编制绩效目标项目覆盖率(实际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数量/应编制绩效目标项目数量)为100%。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4年龙城区教育局部门预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