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隆城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29 信息来源:龙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浏览:

  经过报名和资格审查,即将进入面试环节。现将面试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面试考生于8点入场,9点开始考试,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

  二、面试地点:朝阳市长江路五段74号,长江路小学。

  三、面试要求:面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面试考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纸质准考证,进入考点。

  考试开始后不允许考生在考场内随意走动,如有需求请举手示意监考老师,所有考生应当配合监考老师遵守考场秩序,一经发生扰乱考场秩序的情况,取消其考试资格,考生后果自负。

  四、面试顺序:考试顺序号由全部考生当天统一抽签决定。

  五、本次面试通知仅在朝阳市龙城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未及时参加面试者,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421-2575597

  辽宁隆城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9日

  2024年辽宁隆城实业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名单

姓名

报考科目

考场

段超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一考场

刘华洋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一考场

刘美佳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一考场

胡玉超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一考场

袁今勖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一考场

马斌斌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一考场

朱晓伟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一考场

易江南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一考场

张伟鹏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一考场

朱茂鹏

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一

第一考场

李伟

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一

第一考场

李昊宇

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一

第一考场

黄丽花

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一

第一考场

宋成龙

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一

第一考场

李雁鹏

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一

第一考场

裴洪亮

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一

第一考场

张冕

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一

第一考场

白贺昌

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一

第一考场

崔元范

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二

第一考场

辛爽

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二

第一考场

张文超

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三

第一考场

高菲雨

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三

第一考场

张家萱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闫雨晴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高萍悦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张明月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付宁洋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徐锁慧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张蕊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韩晓雪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李卓益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李艺涵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孙浩铭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吴大庆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辛欣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张艺涵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崔瑛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王鸿儒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张利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张莹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王思琪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赵彦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刘杰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李爽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二考场

刘玉莹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刘蕾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孙毅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李君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王宏磊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张萍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张士玉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张一瑶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肖泊宇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李洋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张志杰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庞连通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许冬浩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张家诚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白如月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许泷元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付井美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孙一翔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陈露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杨春宇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喻洋洋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祁冰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刘丙熒

行政管理工作人员

第三考场

  考生须知

  1、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于规定入场时间进入考场,入场时要自觉接受身份核对和携带物品检查。监考人员将在考前20分钟左右宣读有关的考试注意事项,请考生不要迟到;考试开始后,不得入场。

  2、考生必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方可入场考试。考生入场时,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并予以配合。严禁将书籍、笔记、草稿纸以及计算器、非指针式手表(闹钟)、智能手表、手机通讯、窃听、拍照、无线传输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设备,应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的,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3、考生入场时应签到并确认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上角备查,开考后,考生走错考场的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4、不能将试卷、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能损毁试卷、否则按违纪处理。

  5、不能在考试结束后在考场逗留,否则按违纪处理。

  6、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定,若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注:所有考生须在考试当天上午8:00准时到达考试地点,考试当天上午8:30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因迟到未能参加面试者,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