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年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和物资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11 信息来源:龙城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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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规范冬春生活救助工作流程和资金管理,根据《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规定,现将冬春生活救助工作中的疑难环节提出如下要求,请做好落实。

    一、精准确定救助对象

    各镇(街)要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规定,于9月份组织各村(社区)全面开展冬春需救助调查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通过大喇叭、电话、网格微信群等多种方式向宣传冬春救助政策,让人民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二是严格工作程序,各村民小组要结合受灾人口台账、受灾人员本人意愿、受灾程度和家庭情况等因素,在全部受灾人员中提名需救助对象,确保因灾需救助人员应提尽提、不重不漏;需救助提名对象经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类型(分为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其他困难户和一般户4类,下同)及举报电话镇(街)等,公示期应不低于5个工作日,要留有佐证材料(3张以上不同日期的带水印照片),如公示期有异议,需重新核对评议,直至无异议为止;经镇(街)审核信息无误,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查符合救助要求的,由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填写《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政府救助人口一览表》(系统下载)并录入系统,确定为需救助人员。区级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最终形成资金申请请示(财政文号)上报市财政、应急管理部门。

    请款完毕后,如有需救助对象发生变化时,减少的需逐级上报纸制版情况说明(签字盖章),增加的需重新履行上述“户报、村评、乡审、区定”程序。

    二、科学制定救助方案

    各镇街在需救助对象确定后、冬春救助资金到位前,应整理需救助对象的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信息,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的要求,将需救助对象划分不同救助档次,重点照顾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优抚对象、建档立卡户等特殊群体和边缘易致贫户、房屋倒塌户等困难人员,因特殊情况需要提档救助或特别救助的,需要履行单独审批手续。冬春救助资金到达镇(街)后,要及时制定冬春救助工作方案,结合各镇(街)需救助对象数量、分档情况、受灾程度等,明确各救助档次的救助金额范围,合理分配乡级救助资金。按上述分配原则,镇(街)制定村级资金分配方案,村级制定具体到户的救助金额拟分配方案,确保需救助对象全部纳入冬春救助资金分配方案。

    三、严格资金发放和管理

    需救助对象救助金额拟分配方案确定后,要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救助对象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类型、救助数额及举报电话(镇级)等(公示要求同上),如公示期有异议,需重新核对分配,直至无异议为止。救助资金原则上通过“一卡通(折)”发放,注明“冬春救助”字样,并发送打款提示信息。冬春救助工作完成后,镇、村两级应建立救助台账,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采取抽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检查资金分配、发放等情况。

    冬春救助标准

    1、人均救助标准。按人均不低于100元标准给予生活救助。

    2、实施分类救助、重点救助。根据受灾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等因素,进行分类排队、因户施策。对重灾户和受灾的低保户、散居五保户、残疾人家庭、困难优抚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受灾特殊困难人员可按每人100元至200元标准救助。

    3、因特殊情况按每人200元至300元标准进行救助的,履行单独审批手续,镇街应急管理站严格审查,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意后,经镇街政府集体讨论批准。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灵活运用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各种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工作情况,加强冬春救助新闻宣传,尤其是必须让人民群众了解需救助对象公示和救助金额公示事项,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并配合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平均发放, 严禁以慰问金形式发放,严禁用于行政管理、工作经费支出,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冬春救助是一项体现党和政府关爱受灾群众的民生工作,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扎实有序做好相关工作,确保资金按流程及时足额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保障受灾群众温暖过冬。

 

 

龙城区2023至2024年冬春救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单位

需救助人数

救助资金(元)

1

召都巴镇

7272

1512576.00

2

大平房镇

5767

  1199536.00

3

海龙街道

1725

359200.00

4

龙泉街道

628

 130624.00

5

边杖子镇

558

116064.00

合计

 

15950

3318000.00

 

 

 

2023年救助物资分配表

单位

棉被(件)

棉大衣(件)

绒衣裤(件)

灾害应急包(个)

大平房镇

90

30

30

30

召都巴镇

100

30

30

30

海龙街道

40

10

10

10

龙泉街道

40

10

10

12

边杖子镇

58

20

20

20

合计:

328

100

100

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