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起纠纷 调解暖人心
发布日期:2024-12-16 信息来源:龙城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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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纠纷人民调解是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面对家庭纠纷时,调解员会运用专业的技巧和方法,帮助家庭成员化解矛盾,重建和谐的家庭关系很重要。
    近日,七道泉子镇张某今年80岁,有三个子女,如今他年事已高,没有劳动能力,更需要家人的照顾与陪伴。然而,随着家庭结构的变迁和生活压力的增大,张某的赡养问题逐渐浮出水面,引发了一场家庭内部的纠纷。导致张某因赡养一事与三个子女发生矛盾。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得知此事后,来到村调解室与村调解员首先耐心听取了张某的诉求,又对每个子女进行调查,随后从法律角度阐明了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和责任。告知他们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在调解员的引导下,三兄妹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和不足,开始尝试换位思考。最终,他们对照顾张某达成了共识:三个子女轮班照顾老人,生活费、医药费三人均摊。 
    调解家庭纠纷不仅是为了解决当前的矛盾和问题,更是为了传承和弘扬家庭美德。通过调解,可以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家庭观念,尊重长辈、关爱子女、和睦相处,共同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因此,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积极发挥调解家庭纠纷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