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新生家长:
您好!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招生工作,2025年我区将继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平稳有序完成招生相关工作。现就家长关心的招生政策问题提前予以公布:
一、招生原则
1.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坚持按入学年龄招生,任何学校不得因人为原因使学区内儿童提前或推迟入学。坚决禁止招收小龄儿童入学(小龄儿童无法取得学籍)。
2.规范招生行为,坚持按学区招生。具备本学区常住户口,且随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拥有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必须全部招收入学(含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
3.坚持按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要求,我区将严格按照班额不超45人的标准进行招生。招生计划确定后,原则上不再更改。如确需调整招生计划,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后决定。
4.重点关注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可在学区内学校随班就读,落实“一人一案”要求,通过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逐一做好安置,切实保证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安置率达到100%。
二、入学条件
1.2019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六周岁;
2.在规定学区内拥有住房。
三、入学批次
严格执行按学区招生政策,根据学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等情况,按计划分批次招收入学,共分为五个批次,依次为:
1.第一批次: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拥有自有住房且户籍与住房保持一致的适龄儿童;同时八里堡小学招收八里堡村户籍的适龄儿童;实验二小招收东三家村户籍的适龄儿童;长江路小学招收吴家洼村、北三家村、山嘴村、潘井村、新地村、铁匠炉村、罗家沟村户籍的适龄儿童;文盛路小学招收公皋村户籍的适龄儿童。
2.第二批次:法定监护人在规定学区内拥有自有住房,户籍非本学区但属于龙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3.第三批次:法定监护人在规定学区内拥有自有住房,户籍属于非龙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4.第四批次:学生法定监护人的房产与其直系亲属共同共有,且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其它房产,学生可在该房产对应学区学校报名入学。
5.第五批次:学生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且祖孙三代在一起生活的适龄儿童。(祖孙三代是指房屋为监护人父母所有,家庭户籍所在地址与房屋坐落地址相统一,并实际居住在一起;户口簿上只包含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监护人父母,无其他成年已婚成员。)
四、外来务工及创业人员子女报名要件及安置办法
外来务工及创业人员子女在我区报名入学需提供以下要件:
1.体现家庭成员关系的户口簿;
2.所有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
外来务工及创业人员子女入学安置办法:
对外来务工及创业人员子女,根据相关政策及城区学校班额实际情况,家长选择长江路第一小学和下河首小学就读。
注:外来务工及创业人员子女不包含我区六个乡镇、双塔区及朝阳县柳城镇户籍的人员。
五、超出学区招生计划儿童安置办法
如果所在学区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学校要将学区内超出计划的各批次报名人数统计完整,然后由教育局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安置。派位时,优先选择八里堡小学、文盛路小学、龙城区第一实验小学、长江路小学、龙城区第二实验小学五所学校(学校顺序不分先后)的空余学位进行安置,其次选择长江路第一小学和下河首小学进行安置。具体派位轮次如下:
第一轮次,各校按照招生批次依次录取,超出招生计划所在批次的学生,优先通过电脑派位补齐本校空余学位;第二轮次,没有被第一轮次安置的学生,按照批次顺序,派位到相对就近、学位未满的城区学校;第三轮次,没有被第二轮次安置的学生,派位到学位未满的优先五所学校。第四轮次,前三轮次未被安置的学生,派位到长江路第一小学和下河首小学。
一经派位,结果不得更改,家长如不满意派位结果或其它原因,未按时间节点到学校报到,视为放弃本年度在龙城区的入学机会。
六、优待政策
消防救援人员、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教育优待政策:根据司法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参照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精神,落实相关政策;其他优待政策按政府有关批示办理。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2025年龙城区城区一年级招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报名方法及时间以龙城区教育局后续发布的《龙城区中小学2025年招生工作方案》为准。
八、注意事项
1.期房和未入住房产不能作为入学房产使用;房屋用途(性质)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公寓等其他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入学房产使用。
2.同一房产非同一监护人三年内只能有一次入学机会。无独立产权类的军产房,同一房产非同一监护人六年内只能有一次适龄儿童入学机会。
3.第一批次入学手续要做到“三统一”,即入学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统一(学生与家长在同一个户口簿上);入学儿童的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统一(户口地址与房证坐落一致);入学儿童姓名与户口簿姓名统一。
4.使用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房产入学的,如因法定监护人隐瞒龙城城区内自有房产的方式拼凑祖孙三代条件,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5.法定监护人要如实提供房产证、户口簿等相关报名要件。如因监护人在龙城城区内有房产但不据实提供信息或提供假房证、假户口等,影响适龄儿童正常入学的,责任自负。监护人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失信行为责任和法律责任。
6.对于不按时报名,超出规定报名时段的适龄儿童,如果所在学区学校招生已满,将调剂到其它招生未满学校。
如遇招生政策、报名方式等有调整变化,龙城区教育局将及时公布。如因个人对政策理解有误,或其他个人原因影响报名的,责任自负。
龙城区教育局
2025年5月15日